依照我自己當過參一跟用過各種方法請假的經驗,下文可能是避重就輕
又或者是存在很微妙的心理因素想要避過隊長這關。
: 我要去體檢,是年度例行公事,所以要請公假
是不是例行公事跟這張假單怎麼批的毫無關係,直接不用看。
: 4/7
: 呈請上校參謀主任批准假況。
4/7是代理隊長批的,請問當時隊長在哪呢?
我先猜隊長請4/7的假,放連假了。
如果隊長沒請假,那就是妳的錯。
: 4/8
: 假單核准後,我將假況登載於假卡後轉交人事,沒想到隊長說我這張假單是代理隊長
: 簽的,不算數。我向隊長說明代理隊長符合資格,而且連參謀主任也核批了所以有效,但
: 隊長還是不歸還。但是按照規定我不能不去體檢啊!
這些都不重要,請問妳4/10的假,為何是4/7去請, 不是等4/8或4/9去請?
當然妳幾號去請是妳的自由,但是妳很明顯知道4/8、4/9單位主官會在。
正常情形都會等單位主官回來再請,以免單位主官對排假有意見。
: 4/9早上九點多
: 不知第幾次請示隊長歸還假單,結果隊長竟然搞失蹤,逼的我只好去她
: 寢室找她,打了10多通電話都是拒接(按掉),我敲隊長房門兩次都沒有回應,敲第三次的
: 時候門猛然打開
妳敢打十幾通電話跟單位主官催假單,還跟她說一切合規定,叫她假單交出來,
看來妳早就跟她交惡了。
所以我的看法是
單位主官就是看妳不爽,妳心裡面大概也知道跟她請這假會被她刁,
乾脆趁她還沒回來找代理隊長批了,再送高勤官批掉。
這張假單一切合規定。
然後單位主官把妳的假砍掉合不合規定這就要去翻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