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de6510 (真情不必多說)》之銘言:
: http://ppt.cc/OfTA
: 雅虎奇摩新聞2015.4.10
: 釋昭慧在臉書貼文表示,「保護區」不斷解編根本就是台灣都市計畫的一頁歷史及「現在
: 進行式」,但看到臉友傳來這則三月二日台北市政府所發的公告,明示變更士林保護區為
: 機關用地之時,我還是不免失笑!
: 她說,這是怎麼回事?台北市政府在面對保護區時,竟然有兩套標準?柯市長有親批本件
: 「准予變更保護區」的公文嗎?他可不可以提供個說法,以杜悠悠之口?
: 還有,那些磨刀霍霍修理慈濟的環團、政客、媒體與名嘴又是怎麼了?集體睡著了?
: 5.備註:
: 現 在 是 朝 會 時 間
更好笑的是士林保護區這個變更計畫是103年就提出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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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內容
本府消防局第四救災救護大隊士林中隊劍潭分隊,位於士林區福林里,西臨中山北路 5
段,北面臨中山北路 5 段 378 巷與台電公司相鄰。目前使用建物老舊破損,且因建物
僅有一層樓,現有駐地已不敷使用,急需辦理舊有廳舍重建,以強化救災救護之功能及
提升效率,保障市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劍潭分隊擬於原地重建(士林區福林段二小段
387 及387-4 地號),惟為利改建及使管合一,前已納入本府 100 年 6 月 13 日府都
規字第 10032279602 號函公告展覽之「臺北市士林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
變更草案內檢討,將使用分區由為「保護區」變更為「機關用地」,惟現經本府消防局
評估本市士林區主要計畫通檢案時程冗長恐不及重建工程改建之急迫性,考量後續改建
工程時效及救災需求,經本府認定符合「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4 款,爰辦
理本次都市計畫變更案。
人家是消防隊建築物重建,為利改建及使管合一才改的
你釋昭慧傻傻的跳進來....
對了,釋昭慧貼的那張圖還刻意把台中基督教改保護區也牽連下去
至於那張圖出處的FB我就不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