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少女僅穿內褲邀約「來陪我」 結果....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4月10日10:42
黃姓工廠作業員在網路上認識1名14歲少女,去年10月少女電召黃男「我一個人在家,可
不可以來陪我?」黃男到了之後發現少女下身只穿內褲躺在床上看書,也脫下長褲躺上床
,並不顧少女推拒脫掉她衣物指姦得逞,被少女祖父返家發現報警。高雄地院認為黃男受
少女邀請前來,因一時失慮鑄成大錯,且犯後態度良好,認其情堪憫恕,依加重強制性交
罪減刑輕判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於去年3月初經由手機網路結識被害少女,去年10月某日晚間7時,黃男接
到少女來電說「我一個人在家,可不可以來我家陪我?」等語,即應邀到少女家中,他進
入少女房間後,發現她正躺在床上看書,下半身蓋著棉被,但被子下竟然只穿一條內褲!
黃男見狀也脫下自己長褲,僅穿著內褲躺上床,並因性慾難耐抱住少女,並在少女表示「
不要」且掙扎推拒時,強行脫掉她的內褲撫摸、親吻少女身體,又強抓少女的手撫摸自己
生殖器,並以手指侵入少女下體。後因少女祖父返家撞見黃男犯行,立即報警。
法院審理時少女祖父證稱,當時黃男只穿著內褲,手掌放在孫女的下體;黃男自己也承認
有拉少女的手去摸他的下體,並有用手指插入,當時少女有說不要,他是一時衝動等。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黃男年齡尚輕,因被害人邀約才到對方住處,因與被害人獨處一室
,一時失慮而起邪念,方鑄下大錯,且犯後始終坦承犯行,已具悔意,事後並與被害人達
成和解,被害人已表示不願追究,少女父親也稱希望法院再給被告一次機會,因此引《刑
法》第59條為黃男減刑,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王吟芳/高雄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410/590019/
5.備註:
仙人跳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5-04-10 10:48:00不要錢的最貴
作者:
kgh (恩~~~)
2015-04-10 10:48:00這是仙..
作者: coollonger (轉角遇到旺~) 2015-04-10 10:48:00
............... 引誘犯罪
作者:
shwkz (純蠢的愛)
2015-04-10 10:48:00還以為是這女的有老二
作者:
amgdaaaa (也太熱了吧..這夏天)
2015-04-10 10:49:00又一則作業員贏過工程師的激勵故事
作者:
Rex1009 (冬の影)
2015-04-10 10:49:00慘 免錢的最貴
作者:
merrellpf (merrellpf)
2015-04-10 10:49:00很貴
作者:
top1683 (我魯 故我在)
2015-04-10 10:49:00要陪多少?
作者:
blackchc (black)
2015-04-10 10:50:00幹 SOD都是假的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5-04-10 10:50:0014歲 公訴罪 對方想撤告也沒辦法
作者: so03c (ST18i) 2015-04-10 10:50:00
女生主動叫你去她家 還搞成這樣?
作者:
TrueX67 (夏日的季節)
2015-04-10 10:50:00這根本陷阱阿X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zhankai (台中彭于晏)
2015-04-10 10:50:00白癡 怎能不怪自己只穿內褲 根本故意的ㄏ
作者:
berryc (so)
2015-04-10 10:51:0014歲..就算在她家一樣判刑~ 滿16就不可能告成了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4-10 10:51:00八嘎板千古名言: 腦殘沒藥醫......
作者: hank11235813 2015-04-10 10:51:00
白癡
兩年啊..慘慘 明明少女沒事邀約der還只穿內褲哪招
作者: elvissheng 2015-04-10 10:52:00
宅宅工程師沒那麼笨 都懂得花錢摳正妹的下體
作者: MacOSX10 2015-04-10 10:52:00
六都的仙人跳率應該做一下排行榜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4-10 10:52:00未成年和姦
作者:
newtyper (廢文無產階級者)
2015-04-10 10:54:00幹 仙人跳
作者:
LinFan (綠島耕作)
2015-04-10 10:54:00?
作者:
ianian45 (準備考試的魯蛇)
2015-04-10 10:55:00嘴巴說不要身體很誠實,然後就變仙人跳了 幹
作者: ezratay 2015-04-10 10:56:00
仙人跳的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