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nominate (innominate)》之銘言:
: ※ 引述《xa9277178 (楓曦)》之銘言:
: : repost沒辦法repost到下面的內容,
: : 我本身很贊成這次的事情,只是對於門檻我覺得好像太低了。
: : 萬分之一就可以提案,萬分之1.5就可以聯署。
: : 記得祭止兀先生聯署就有破萬了?
: : 萬分之一大概才3000人左右,這樣不會
: : 被有人人士利用,消耗社會資源嗎?
: : 相對多數決如果我沒有認知錯誤的話,
: : 應該是有投票的人,只要贊成的大於反對的就好...
: : 可是以台灣的民主素養來說,目前的公民素質很
: : 不夠,所以參與投票的人可能不會多...
: : 因此也是很容易被操控。
: : 雖然迫迫切切的想革除那些令人無奈的代議士,
: : 還是要思考如果是一個正常社會,這樣的制度是不是合理吧?
: 50%的門檻非常不合理
: 但簡單多數決也不是甚麼好辦法
: 過低的聯署門檻+簡單多數決
: 可以預見的是將來投票時可能同時有十幾個甚至數十個公投題目
: 光一個題目可能在公投前就先需要讓正反兩邊進行長時間的討論
: 才得以讓公民了解正或反的利弊得失
: 那麼對一個正常的公民來說
: 要了解一個題目都已經有一定程度上的困難
: 更何況要怎麼同時去了解這麼多題目?
: 可想而知的是只要有心人在這些題目中混入對自己有利的題目
: 再配合上動員相關的利益團體
: 在簡單多數決的情況下要偷渡議題是相對容易的事
: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興趣去投他可能不了解的公投議題
: 把這些人不去投沒有興趣的議題就直接視為放棄自己的權利是不妥當的
: 在我的認知上
: 公投目前應該是用來解決社會"重大"爭議用的
: 不論結論好壞都是全民承受
: 也因此公投的議題必須要是社會"重大"爭議
: 既然是重大爭議
: 連署門檻要有,投票門檻也要有
: 當然現行的門檻過高讓公投變成甚麼都投不成的鳥籠公投是絕對要改
: 但也不適合直接變成簡單多數決
補正公投法,修改選罷法
還權於民,人民作主
手動置底救臺灣,大家站出來
http://i.imgur.com/r8dyGY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