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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師占用宿舍 堅稱合法配住不肯歸還
蘋果日報 2015年04月12日19:42
台北市懷生國中前年提告向7名退休教師追討30多年前配住的
單身宿舍與求償,其中4人過世,由妻小續住拒絕歸還,堅稱
當年合法入住,請求續住或補助配售房舍,一審判決7人及家
屬應歸還宿舍,並賠償校方各28萬多元到74萬多元,另從前年
3月起到還屋之日止,按月支付4000多元到1萬2000多元房租給
校方,其中3人上訴自稱年邁無力搬遷,也付不起高額賠償,
僅剩老屋遮風蔽雨,高等法院日前仍判3人敗訴,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7名挨告退休教師是在1973年到1989年間,分別獲
校方配住校園旁的每間20多坪的單身宿舍,但7人最晚在1998
年2月全部退休,甚至有人1973年配住不久即退休,卻持續居
住,還有3人擅自打通同層空屋擴大使用。
懷生國中前年提告索討宿舍時,其中4位退休教師已過世,家
屬與仍健在的3位退休教師主張當年合法入住,依政府函示與
民代協調,校方承諾他們續住到要處理宿舍為止,不應反悔且
向他們求償,還有人主張校方若要他們搬走,應補償他們並配
售住宅。
一審指校方當年配住宿舍,是讓教師安心任職,一旦離職退休
,當然應歸還宿舍,即使當初合法入住,也不能在職務關係消
滅後繼續無權占用,且被告無法舉證校方另外承諾續住,判7
人及家屬應歸還宿舍與賠償校方,並於還屋前按月支付房租。
其中3人上訴自稱年邁無力搬遷,也付不起高額賠償,老屋僅堪
遮風蔽雨度餘生。二審指宿舍位於忠孝東路三段巷內,靠近忠
孝復興捷運站與SOGO百貨,交通方便、生活機能優良,依申報
地價5%計算租金並無不當,日前駁回3人上訴。
(黃哲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