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ctor3099 (victor3099)》之銘言:
: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 為什麼態度要逆轉
: : 其實不是因為柯
: : 而是他下面的交通局局長
: : 急著撇責任
: : 說話說溜嘴了
: : 無聊的可以去買買看今天早上自由
: : 某局長自爆
: : 當天有收到遠揚申請工程延長的申請
: : 原先預計到下午4點
: : 然後鄉民發現了什麼沒有?
: : 臺中市府不是非主管機關?
: : 廠商怎麼延長申請發給你啊XD
: : 再來某人再嘴白天施工是錯誤
: : 原工程申請日期是13還是14什麼的
: : balabala
: : 下面就有一篇給你對照
: : 北捷工程處處長說法
: : 我們北捷都是這麼施工的
: : 是正確流程無誤
: : 問題是旁邊沒有淨空...等因素造成錯誤
: : 自由時報欸
: : 潮水要退了嗎
: → happinessum: 其實我建議你把報紙內容完整的文章貼出來一次打個爽 04/12 23:09
: 謝謝你提醒
: 不過我只想就事論事
: 公文曝光 遠揚"偷跑"施工釀禍
: http://ppt.cc/Psw7
: 台中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出具遠揚營造,早在4月8日申請的「施工通報單」,上頭清楚寫明,施工時間是4月13日深夜11點30分~4月15日的清晨5點30分,但遠揚營造卻「偷跑」,提前4天動工,離譜的是,偷跑當天發現時間不夠用,遠揚接著補上一張延長施工的通報單,又再次違反施工前3天申請的規定,2張公文明顯說明,遠揚不但偷跑又先斬後奏。
: 明明在台中市捷運工程處網站上,公告的交維資訊是,4月14日夜間11點30分至隔天15日的清晨5點30分,封閉北屯路,但鋼箱樑墜落意外,卻發生在4月10日。
: 台中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他們申請的就是,網站上公告的14、15日,而且施工的期間是23:00~05:30,他們申請23:00~05:30,是跟交通維持計畫書是一樣,所以我們把它公告在網站上,結果他們提早在4月10日,10日的白天就施工,那已經違反交通維持計畫的規定。」
: 鋼箱樑提早4天施工,交通局拿出4月8日遠揚寄送的「施工通報單」,上面清楚寫著,吊裝作業是4月13日深夜11點30分,到4月15日的清晨5點30分,但遠揚不甩和市府約定,硬是趕工偷跑,更扯的是,4月10日偷跑當天,發現時間不夠用,竟然又來個先斬後奏,當天下午3點,也就是意外發生前1小時,遠揚才傳真給交通局,申請從下午4點起要延長施工4個小時,這個做法又違反施工前3天就要通報的規定,結果通報不到1小時,就發生悲劇。
: 台中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他們傳真過來就是說,他們要在(10日)下午4點~8點,要延長(施工),可是那個本來就不會在白天做那個工程,所以那個延長他們傳真過來,是他們的「通報」,那市政府這邊沒有做,就是說沒有去批准什麼東西,就是說因為他本來就不是一個,應該要在那個時間施工的工程。」
: 從這2張公文,明顯看到遠揚偷跑又先斬後奏,便宜行事,提早施工闖下大禍,台中市府除了對遠揚開罰10萬,接下來還要他們為4條人命,負起責任。(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 台中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他們傳真過來就是說,他們要在(10日)下午4點~8點,要延長(施工),
: 可是那個本來就不會在白天做那個工程,所以那個延長他們傳真過來,
: 是他們的「通報」,那市政府這邊沒有做,就是說沒有去批准什麼東西,
: 就是說因為他本來就不是一個,應該要在那個時間施工的工程。」
: 我註:所以正常作業你們會批准嘛
: 從這2張公文,明顯看到遠揚偷跑又先斬後奏,便宜行事,提早施工闖下大禍,台中市府除了對遠揚開罰10萬,接下來還要他們為4條人命,負起責任。(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 打個結論
: 遠揚當然問題 相關人士該罰則罰
: 但
: 市府好像也不是對現場完全無責任吧???
: 畢竟他們施工是要"通知"市府,並需要市府"批准"的對吧?
: 當然
: 遠揚可能是違法偷跑,市府不知情
: 但遠揚好像已經違法偷跑了一整天了,市府還不知情????????
: 總之
: 至少還知道要改口
: 值得鼓勵
: 以上
台中市政府是不是下午3點才知道?
不是,絕對不是
因為該馬路當天封閉單線道
只剩下一線道通車
是從早上就封路
同時
交管單位就是市府交通局
很恰巧
跟中捷名義上的“非監管單位”
“交通局”是同一個單位
交通局長自己出來說
該項工程是13,14號才要進行
當天是違法施工
那你配合封路個鳥啊
再來說是廠商投機好了
申請A項偷偷做B工程
該工程是
要調配2組以上大型機具進行的
而且是兩組同時進行
你們是瞎了眼是不是?
再來
原申請是到下午4點
你知道自由怎麼寫嗎
遠揚說法
下午4點前沒完工會罰錢,11萬
但是我們有提前申請
這種申請都會過
“之前”都沒事
然後台中市府出來說
他們不知道,非主管
不關他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