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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有一天我也會需要鄉民的高調支援
最近我所居住的社區,其與外連接的巷道被地主以該地為私人
土地為由,逕行以盆栽及鐵皮圍地。
http://imgur.com/V4gLIR2
在社區未落成前,建商與地主就曾針對此巷道發生土地糾紛,因土地為地主所有,建
商以金錢換取地上權後又遭地主封路。最後雙方於法院達成和解,建商另付一筆補償金,
約定地主須將巷道土地之地上權予以建商作為道路使用,雙方之和解書內容如下圖所示:
http://imgur.com/ICZjEYH
至此糾紛告一段落,標的物也作為道路供整個社區使用至今,有15年以上長期作為道
路使用之信賴基礎(下圖為google map 於民國101年所拍之街景圖,可作為巷道長期供社
區使用之佐證)
http://imgur.com/tdHrkrC
而造成最近糾紛的源頭,是這片水泥圍牆以及旁邊之鐵皮建築
http://imgur.com/FeQQpup
http://imgur.com/8tCSuQa
地主因建築法規規定須達到建蔽率標準否則不予核發建照,竟把已成為既成道路之巷
道作為建地之一部進行建照申請,都發局人員也未事先查核該土地之屬性而予以核發建照
,其後地主變本加厲,於鐵皮建築旁加建水泥圍牆,侵占巷道一部之地上權
如下圖所示,水泥圍牆之加蓋確實有造成巷道縮減之情事
http://imgur.com/BESxb2o
近期鄰近住戶因地主私設圍牆侵占地上權進行檢舉,地主更是以該地為私人土地為由
,逕行以盆栽及鐵皮圍地
鐵皮上貼有一紙公文,似是建設局同意地主圍地之作為
http://imgur.com/Oyz9CUa
惟經過住戶查證後,發現該公文僅為建設局准許地主建設鐵皮建築所用,並未敘明任
何地主可建設水泥圍牆與逕行圍地之合法事由。
其後社區住戶自力救濟,請來警方、里長,甚至是都發局人員前來做處理,但是未見
任何成效。曾有鄰近住戶出示當年之和解書,卻遭地主以不知為由拒絕拆牆還地。在這邊
有幾個問題:
1.如今已成為既成道路,更有當年法院和解書為證,允許建商將土地作
為道路使用,為何地主可以逕行私設水泥圍牆侵占道路,更以鐵皮及盆栽擅自封路?
2.建設局人員在核發建照前並未前來勘查土地狀況,也未詳查土地之屬性,其中是否有
作業疏失?
3.住戶相繼請警方、里長、甚至是都發局人員前來解決問題但未見成效,其中是否有背
後因素阻礙公權力介入?
4.巷道如今被地主封地,另一邊卻是蜿蜒的產業道路,如社區發生意外或火災,將發生
難以挽回之悲劇,為何不見有人秉公處理?
這件事情已經投書給市長信箱跟蘋果了,不過還是希望各位給點溫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