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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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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LINE請假被開除 法官:算曠職無誤
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4月13日14:07
裕毛屋連鎖超商台中陳姓副店長去年身體不適就醫後,以手機通信通訊軟體
LINE先後3次向店長請病假,店長回覆「yes」,
http://i.imgur.com/t2OUHec.jpg
陳男認為請假獲准,從第一次請假起連續12天沒到公司上班,不料第10天
就被公司依曠職逾3天為由開除,事後陳男指控裕毛屋不當解僱違反《勞基法》
,提告請求給付資遣費、加班費等,但台中地院指陳男透過LINE請假不符
公司規定,公司認定曠職無誤,今判裕毛屋只須付陳男22萬7千元加班費。
陳男指控,去年7月1日他因胸口痛,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心臟科求診,
並拍下藥單透過LINE傳給店長,店長回覆「在家好好休息」;同月5日、12日
他到台中醫院掛診,仍透過 LINE請病假,店長均回覆「yes」,他認為請假獲准,
自7月1日起就在家養病,不料7月10日人事課長卻傳簡訊給所有同事,違法
指他曠職超過3天已遭開除,還將他從公司LINE群組剔除。
裕毛屋辯稱,公司多次打電話找不到陳男,陳男不回電又未依公司規定請病假
並檢附證明,還自行退出公司LINE群組,且醫院證明顯示陳男並無心臟疾病,
無在家修養的必要,加上陳男在外自行開店兼營副業,公司才依《勞基法》規定
將他解僱。
台中地院認為,陳男透過LINE群組知會公司需請病假後,未依公司請假規定
檢具醫院診斷證明書辦妥請假手續,已屬無故不到職,公司認定他曠職無誤,
今判裕毛屋無須給付資遣費,只須支付陳男先前未領的加班費22萬7千元。
仍可上訴。(鄧玉瑩/台中報導)
完整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413/591631
備註:
10號就被剔除群組 12號再請假 店長說YES?
目前看來又是各說各話 有鍵盤柯南能幫忙分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