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洲民腦子裡盤算甚麼我是不知道啦
: 不過說實在
: 文創本來就只是個不存在的東西罷了
: 你說要假文創財團離開,讓真文創進駐?
: 問題是真文創的都很窮阿
: 現在大家又普遍沒錢
: 你台北市政府怎麼可能撥一堆經費去補助這一塊
: 難到要仿照西門紅樓外擺攤模式?
: 西門紅樓有幾個攤子是還可以
: 不過大多數的
: 就也只是假掰年輕人批發來的一些標新立異,實用性剖低的東西
: 品質和路邊攤根本沒差
: 所以我是覺得啦
: 林洲民這樣講根本沒有意義
: 充其量就只是增加窮人和財團之間的仇視程度罷了
: 因為文創就是虛詞
: 只有分財團的假掰文創
: 和窮人的假掰文創罷了
: 一群假掰
其實說文創是虛詞倒是不至於
文創業就跟科技業 金融業 傳統產業一樣是多種職業的集合名詞
不過不同的是 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到現在
一直走著不夠文化 沒有創意 未成產業的詭異狀況
文創產業從法蘭克福派的角度就是文化商品化 講文化作為產品包裝販售
既然你要談商品販售 卻要趕走商業導向的財團那就變的非常奇怪
很多人其實覺得文創是個虛名詞 其實還是忽略了文創只是將文化跟創意的概念商品化
簡單來說
從商業角度來看文創商品 1.文化內涵為何 2.差異化(創意) 3.獲利模式(產業)
商品銷售文化 創意 產業三者缺一都很怪了 台灣是三個都沒有會成功才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