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護理師爆料 勞檢前先通知醫院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4-14
〔記者林惠琴、葉冠妤、甘芝萁/台北報導〕醫勞盟接獲護理師投訴,指有縣市勞動局在
勞動檢查前一天,竟先以電話通知醫院,質疑「這樣算不算有勾結?」網友酸稱難怪「民
眾知道那裡不法,政府總是查不到!」
網友酸 難怪政府總是查不到
醫勞盟理事長張志華表示,投訴人僅透露為北部一家區域醫院。先前也曾接獲中部某醫學
中心醫護人員申訴,而大型醫院聚集的台北市,據悉也有類似情況,推論可能是行政人員
與醫院來往密切熟識而通風報信。不少醫院藉此備妥資料、安排較乖的醫護人員備查,在
查核過程「演好一齣戲」。
他說,曾有護理師不滿醫院排班方式向當地政府投訴,結果立刻被主管約談,並遭警告「
萬一院方遭罰,就扣你們的獎金」,因此愈來愈少人敢發聲。勞檢應該是突擊式,並建議
設立可以保護投訴人的檢舉窗口。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艷建議勞檢過程,由勞方或工會代表陪同,讓熟悉內幕的人
揪出可能做假的帳面資料,才有機會改善現況。
台北市勞動檢查處長鄒子廉回應表示「不可能!」依照勞檢程序,勞檢人員不可事先通知
事業單位。若第一次勞檢資方未備妥出勤紀錄等相關資料,勞檢員未達成任務,勞檢處就
會發文要求事業單位在十天內出示資料。
勞動部︰若事先通知 可提出檢舉
勞動部職安署也表示,勞檢規範中有要求每次勞檢前不能事先通知受檢單位,且對勞檢人
員也有培訓告知。若民眾發現地方勞動局勞檢前有事先通知受檢單位,掌握證據可向中央
檢舉,可就行政處分議處相關人員。
職安署統計,去年勞檢共四百七十九家醫院,超過五成八的醫院有血汗醫護狀況,並以違
反勞基法第廿四條延長工時但工資並未加倍發給的比率最高、達卅%,其次為休假日工作
但工資並未加倍發給、達十五%。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71374
5.備註:
依法行政知會 我們要勞動檢查了 幹 白癡才待著被人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