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ikocat (巴貓 Chase after マミ)》之銘言:
: 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二款
: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
: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
: 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
: 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
: 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
: 責任。
其實 H大講得很對呀
案例不就是討論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形
是法規規定? 是企業高道德標準? 還是單純個人特例?
如果大家都希望自己將來發生類似情形時, 公司能保障自己
那 法規規定不足的地方, 就是大家要去補強施力的點
如果是企業高道德標準, 有類似的情形中油都是如此處理
那提出幾個範例, 再來和其他企業爭取呀
如果是單純個人特例, 那甚麼原因讓中油會這麼作
是不是有可能擴展到基層, 讓基層也受惠呢
不過老實說, 在醫院裡看到的病人, 大部分都是被資遣
很少能在回到工作岡位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