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2203649 (賣摳~)》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新頭殼
: 2.完整新聞標題:
: 周玉蔻轟柯建銘敗類 要與郭台銘官司打到死
: 3.完整新聞內文:
: 新頭殼newtalk 2015.04.14 邱珮文/台北報導
: 「3億男」風波昨天劇情急轉直下,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打臉為周玉蔻出庭作證的台北市長
: 柯文哲,指鴻海郭台銘的3億是捐給世博台灣館,並非連勝文。對此,媒體人周玉蔻今
: (14)天發表聲明,痛批柯建銘與郭台銘串通、是「敗類立委」,並向郭喊話,要把官司打
: 到死。
: 周玉蔻今年1月在美麗島電子報撰寫文章,指出台北市長柯文哲所說,一位財團企業家表
: 明已捐款3億元給他選戰對手,因此不想換人的「3億男」,就是鴻海集團郭台銘,引發郭
: 台銘不滿而提告。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ppt.cc/s2n~
: 5.備註:
: 鳩竟叩叩姊最後會告贏還是會輸到脫褲呢?
: 還是乾脆挾著這個氣勢出來酸宗痛好了?
看到這個案子,我就想到這則在台中車站聽同鄉說就算有所本的案例: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64421
http://163.14.136.66:8080/ir/retrieve/1112/098SCU05194120-001.pdf
(案例六)
如果郭台銘被認為是公眾人物,且周玉蔻又能有所本說是引述柯文哲的話,
能夠成立為「已提出其主觀上確信所為陳述為真之證據」,是有可能會依據
釋字第509 號解釋而無罪。
以上是一點點個人的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