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東森新聞雲
2.完整新聞標題:
前台東立委賴坤成忘繳牌照稅 路邊停車遭追討2萬元
3.完整新聞內文:
前台東立委賴坤成忘繳牌照稅 路邊停車遭追討2萬元
正文網友評論友善列印
【超夯APP】30秒瀏覽一周重點新聞!
▲賴坤成(左二)未繳牌照稅,卻因停車遭凍結帳戶。(圖/記者賴映秀攝)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每年4月份為汽機車牌照稅繳稅期,民進黨立委李應元、前立委賴坤成14日召開記者會
,賴坤成一時疏忽忘了繳7千元牌照稅,卻因路邊停車遭追討近2萬元,質疑違反比例原
則。財政部賦稅署回應,追討稅金依據《使用牌照稅法》規定,也提醒用路人4月份記
得繳稅,免得受罰。
李應元表示,《牌照稅法》規範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賴坤成卻被超罰,鄉下許多
民眾忘了繳稅,如果都這樣追討,對民眾不公,且根據「租稅法定主義」,停車行為不
該擴大解釋為使用車輛事實。
賴坤成也說,台東縣稅務局一次寄出3張催款書,總金額將近2萬元,帳戶遭凍結並留下
欠稅紀錄,讓他信用受損;台東有超過2千人深受困擾。賴坤成認為,欠稅屬「行為罰
」,應只能開罰1次,台東縣稅務局竟連續開罰,且《牌照稅法》明定免繳滯納金,他
像是黃牛被剝了好幾層皮。
財政部賦稅署組長許寧佑回應,《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明定,未繳稅交通工具在滯納
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須補稅並開處1倍以下罰鍰;稅捐單位可透過測速
照相機、公共路邊停車等資料,認定交通工具有使用事實。
許寧佑也提醒,4月份為牌照稅繳納期,30天滯納期滿(5月31日)後經查獲未繳稅即可
開罰,前次繳款書送抵後可再度開罰,次數不限。至於賴坤成主張被催繳滯納金,許寧
佑表示會再向台東稅務局了解。
▼4月為牌照稅繳稅期。(圖/東森新聞)
原文網址: 前台東立委賴坤成忘繳牌照稅 路邊停車遭追討2萬元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414/492526.htm#ixzz3XHYEZyf9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414/492526.htm
5.備註:
啊,欠債還錢不是天經地義嘛?
這年頭,自己沒繳稅,被罰款也可以找立委開記者會幫腔的喔?
啊~不就好棒棒~
以下開放吱吱噓文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