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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到酒女內褲 妻揪夫偷吃
「這件不是我的」 驚覺小三侵門踏戶
2015年04月15日
【陳偉周╱基隆報導】基隆市一名已婚男子與酒店小姐婚外情,多次上摩鐵偷腥,還趁妻
子不在時帶回家嘿咻,但酒店小姐忘記帶走性感內褲,男子的妻子洗衣服時發現,質問丈
夫:「這件內褲不是我的!」才揭姦情,小三老羞成怒上門毆傷其妻挨告,法院日前判決
小三相姦、傷害罪成立,面臨三個月以上有期徒刑,男子因妻子撤告而不受理。
警方調查,林姓男子(約四十歲)擔任工頭,與妻育有一子,三年前應酬上酒店消費時,
結識身材曼妙的簡姓陪酒小姐(三十一歲),林男多次利用上班時間空檔,帶著簡女到摩
鐵及對方租屋處嘿咻,某天更趁妻子不在家,大膽帶著簡女回家辦事,激烈床戰後,簡女
卻忘記帶走內褲。
林妻事後洗衣服時,在衣服裡發現一件自己從未買過的女性內褲,而且尺寸也不對,她氣
得質問丈夫:「這件內褲不是我的!」林男見紙包不住火,只好坦承出軌,當下也致電給
簡女提分手,替偷吃風波滅火。
被甩還上門毆元配
未料事隔幾天,簡女不甘被拋棄,前往林男住處理論,與林妻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除了揪
髮、拳打腳踢外,更拿出安全帽揮擊林妻,造成林妻多處瘀傷,因此吃上傷害罪。
前年六月,林姓夫妻又為婚外情舊事爆口角,林男憤而離家出走,妻子擔心他想不開,趕
緊報警協尋,經追蹤得知林男投宿市區飯店,警員循線破門後,林妻驚見老公又與簡女藕
斷絲連,兩人光溜溜共處一室,氣得對兩人分別提告通姦與相姦罪。
和解不成判囚三月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林男向妻子道歉,兩人為挽救婚姻達成和解撤告,林男通姦罪部
分不予受理,林妻向簡女求償兩百萬元精神賠償,簡女稱沒錢致和解破局。法官日前審結
,依相姦罪判處簡女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九萬元,另侵入住宅及傷害等罪合併判
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四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