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台聯踢爆 台電經理涉貪判刑照領百萬年薪
3.完整新聞內文:
(黃揚明/台北報導)
台聯黨團今舉行記者會,揭露台電、中油都有多名涉貪人員至今仍照領高薪。總召賴振昌
指出,台電中區營業所的詹姓經理在2012年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且一審已判2年有期徒
刑、緩刑5年,且上訴二審被駁回,但台電僅記大過處分,沒有停職,仍照領百萬年薪。
台聯黨團副總召葉津鈴指出,中油台北營業處林姓經理、陳姓員工涉嫌虛報標案,不法獲
利超過5百萬,兩人均遭起訴,但林姓經理停職領1/3月薪,陳姓員工卻在收押前申請退休
,已領取200多萬元退休金。此外,中油探採事業部也有1位員工盜賣公司電纜線,最後中
油以該員購買新纜線歸還為由,僅記大過1次、小過2次處分。
台聯黨團幹事長周倪安批評,這些人居然能在國營事業繼續工作,若在一般民間公司一定
立刻被革職,非常不可思議,監察院、廉政署都應介入調查。
台電人力資源處處長許泛舟解釋,詹姓經理接受廠商邀宴一事人事處原本建議停職,但因
獎懲會中有委員稱他涉案金額僅1萬多元,加上被判刑後他仍繼續上訴,所以最後沒有停
職。葉津鈴追問:「有人護航?」許先說:「對。」但隨即改口解釋,是指獎懲會是合議
制,所以沒通過停職。
中油人力資源處副處長陳克騰回應,台北營業處虛報標案的兩人,因為林姓經理具公務員
身份,而陳姓員工則是純勞工身份,適用法令不同,所以才會發生林被停職,而另一人退
休獲准的狀況。他也強調,林姓經理雖然在停職期間可領1/3月薪,但若最後判刑定讞就
要追回,若無罪則補足未發薪資。
中油政風處處長蔣鴻榮解釋,員工偷竊電纜線案,當時政風同仁陪同該員工去苗栗通宵分
局自首,且最後苗栗地檢署判處緩起訴處分,所以才認為情節可和緩處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14/592170/
5.備註:
顆p: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