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涎店員辣媽美色 店長竟載她上山搓奶強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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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15.4.15
基隆游姓超商店長垂涎男店員的辣媽美色,前年凌晨開車載辣媽到偏僻山路,藉口討論追
究男店員偷拿店內香菸的刑責,卻在車內強吻辣媽臉頰2分鐘並亂摸一通,還問辣媽:「
要不要跟我?」辣媽虛與委蛇脫身提告,游男推稱辣媽主動親他為子求情。一審依強制猥
褻罪將游男判刑8月,游上訴請求緩刑,高等法院二審今上午駁回其上訴,仍判8月。
判決指出,54歲游男因19歲男店員之故認識其37歲辣媽,前年11月25日凌晨0時許,游男
通知辣媽說她兒子沒準時上班,辣媽搭游男轎車一起找人,一個小時後確認兒子已到班,
游男假裝好心送辣媽回家,卻一直開到山區偏僻小徑停車,在車內宣稱辣抓到辣媽兒子偷
拿店內香菸,他將提告追究刑責,問辣媽該怎麼辦。
辣媽還沒反應過來,游男就突伸鹹豬手撫摸辣媽胸部與大腿,問辣媽:「要不要跟我?」
辣媽奮力遮擋掙扎,頻說:「不要!」仍被游男放平座椅,遭游男翻身壓在身上強吻臉頰
2分鐘,辣媽情急允諾:「願意辭職跟你,先讓我回家。」游男才罷手。
辣媽報警提告,游男反咬是辣媽求他別對兒子提告,賴在他車裡不下車,還主動親吻他臉
頰示好,他沒碰辣媽。一審認為女方若為子求情,不應受辱隔天即報案,且游男若真與女
方討論是否追究女方兒子偷竊刑責,何必半夜開車把人載到偏僻山路討論,認定游男狡辯
,毫無悔意,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游男上訴請求緩刑,高院今上午判決。(黃哲民/
台北報導)
5.備註:
才8個月? 怎沒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