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電視 發現置入性行銷越來越多
有點開始洗腦的感覺
偶像劇廣告 後面就直接接產品名稱 唸起來整個超詭異
就連台灣最引以為傲 不管哪個時點切入都看得懂的 鄉土劇
也開始為一個產品特別設計一個橋段
剛剛小魯查了一下NCC對於置入性行銷並沒有特別規範
也規範的很模糊 有一點只要不要太誇張 我都不會管的感覺
誇張的定義也講得很籠統且制式....
相較於之前轉到韓國的偶像劇 就連一個汽車的廠牌也可以拿東西貼住
台灣對於這塊 是不是不太重視??
補個疑問....NCC對於電視業務的規範 除了 卡通抽菸打馬很有作為以外
還有其他的用處嗎??
拜託別太快開 "不爽不要看"的大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