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略簡略一下,保留victor3099找的條文
※ 引述《victor3099 (victor3099)》之銘言:
: ※ 引述《chx64 (雪人)》之銘言:
對「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
意見說明報告
依據 大院委員所提增訂條文內容,主要係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
「第五條核子反應器設施之興建,及第六條裝填核子燃料及正式運轉,
應由該設施場址所在地直轄市、縣(市)
,及該設施場址距離五十公里內所在直轄市、縣(市)分別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
,並經各直轄市、縣(市)公民投票全數同意者
,方得興建、裝填核子燃料及正式運轉。」
http://goo.gl/qU8oh1
1)
全數通過 比 目前罷免投票 門檻.嚴格性更高
2)
另,依據今日提案人說詞 與 不同立委爭論在於
這類要屬於 地方性 或是 全國性 公投
3)
來,回到原新聞
http://goo.gl/iOjgDS
2015-04-15 15:57:32
立院IVOD
http://ivod.ly.gov.tw/Play/Full/9004/300K
兩個時間點
13:18:13 (影片 4:48之後開始爭吵)
大概是記者寫稿的時候
但是
14:31:13 (影片 6:01 宣讀第3案-
改由下周召委陳學聖安排公聽會)
4/30還再討論
意思是說 之前表決不算,要先開公聽會再來討論
(還要再找102年或之前有開幾次公聽會;有委員不在場?)
還要再解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