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兵中彈亡 法官打臉軍方 非自殺
3.完整新聞內文:
空軍士官蔡學良七年前在台東軍方靶場中槍身亡,軍方以含槍自殺結案,但蔡母不信不斷
陳情奔走,五年前怒控國賠求償六百萬元,一審認定軍方無責,不過高院昨大逆轉,認定
槍管並無蔡男唾液,蔡男是在長官失責未控管下碰觸步槍,槍枝走火擊頭慘死,改判空軍
司令部須賠蔡母一百四十八萬元。
蔡母尤瑞敏昨開記者會感慨指七年來散盡家產賣了四間房屋,「勝訴對我而言沒有高興與
否,我耗盡所有力氣,才尋得一點點司法正義和曙光。」
被指「遺書寫想死」
蔡母表示將上訴且揚言追加求償一千億元,判賠後捐給也為此案奔走的民間團體。
二○○八年五月九日,防空砲兵指揮部第九五四旅中士軍械士蔡學良,參加連上槍枝歸零
(調校精準度)射擊訓練,當天下午許姓射擊手使用的T65K2步槍發生故障,士官長
調整後才順利擊發,現場指揮官高中良連長下令彈藥兵裝上新彈匣後,與射擊手、助教等
人走到二十五公尺外看靶(彈著點)。
隨後「砰」一聲槍響,眾人轉頭,只見蔡男倒在許男的步槍旁,頭部中彈送醫不治。護士
在蔡口袋發現「遺書」,寫著「只是今天突然想死,就這樣而已」等語。東部軍檢署認定
,蔡男含槍自盡結案。
中槍倒地
蔡學良中槍倒地的瞬間,身邊同袍無人目擊,但軍方卻認定他是自殺。蔡母提供無唾液不
可能含槍
蔡母質疑獨子遭「他殺」,控告空軍司令部索國賠六百萬元,去年又向台東地檢署聲請重
查此案獲准,連監察院也介入,但台北地院與監察院均採信法醫鑑定報告,認為蔡男含槍
自殺。
蔡母堅持上訴,高院最後根據「槍口沒有唾液反應」此一事實,與相關鑑定報告比對,認
定法醫吳木榮鑑定的「非口含槍管」,最符合實況,認為蔡男應是想排除步槍的故障情形
,上前拿槍時走火,子彈射入口腔再穿過腦部致死。
二審改判國賠148萬
高院認定,依規定蔡男未經長官下令不得擅自碰槍;連長高中良兼任射擊線安全軍官,違
規擅離射擊線;安全督導官劉世偉短暫見蔡男拿槍卻沒阻止,蔡男與軍方各有一半過失,
審酌後判軍方須賠蔡母一百四十八萬元。可上訴。
國防部昨表示尊重判決,而空軍司令部於案發後,曾對高中良、劉世偉等人予記大過不等
處分。枉死的陸軍下士洪仲丘的舅舅胡世和昨說:「江國慶、洪仲丘、蔡學良這三大冤案
都獲判決平反,其他軍冤案家屬還在等待真相大白,否則一輩子無法放下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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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416/36496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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