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教授彭文正開車雙違規 妻不認 3小時後道

作者: Nokia6233 (mobile)   2015-04-16 11:44:55
※ 引述《diefishfish ((*〞︶〝*) )》之銘言:
: http://ent.appledaily.com.tw/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50416/36496036
: apple
: 教授彭文正開車雙違規 妻不認 3小時後道歉
: 【特勤組、張瑞振╱台北報導】台灣大學新研所教授、客家研究中心主任、《壹電視》政
: 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與妻李晶玉合作的《正晶限時批》,針砭時事、鏗鏘有聲;人非聖
: 賢,私下轉為「父母模式」接小孩回家,彭文正13日駕駛賓士車連續兩次小違規,14日李
: 晶玉代夫澄清,戰鬥力依舊滿百,從堅不認錯罵記者炒作,到後來誠摯道歉,慎重地準備
: 了3小時。
: 18:14
: 彭文正載著李晶玉到安親班接小孩,賓士車違停行人專用道。
: →違停巷內人行道:罰300到600元,情節重大可拖吊,拖吊費900元
: 彭文正13日下午開著300多萬元的賓士E350轎跑車,載著李晶玉離開攝影棚,一路來到四
: 維路的安親班接一雙兒女,先將賓士車違規臨停在巷內間劃設的綠色人行道上,李晶玉快
: 步下車,帶著兒女上車,回家前先到復興南路巷弄買外帶餐點,車子又違規臨停在消防栓
: 前紅線上,彭文正下車取餐點,再拎著吃的上車,載妻小回大安區住處。10分鐘內,已是
: 連續2次交通小違規。
: 4/13 18:24
: 彭文正買外帶,賓士車又違停在消防栓紅線處。特勤組攝
: →違停紅線消防栓:罰300到600元,情節重大可拖吊,拖吊費900元
: 李晶玉(左起)帶著兒女一起離開安親班,小孩制服經變色處理。
: 竟質疑記者放大
: 李晶玉前天下午近3點僅針對第一次違停解釋:「沒有吧,文正在車上,有車嗶他就會直
: 接走了。」她堅不認違規:「我們沒有暫停,只是把小孩帶出來,有任何車子來,他(文
: 正)隨時可以移動,他也沒有熄火。」甚至認為:「是你們在放大、炒作嗎?我們真的沒
: 有停車,這是讀者觀感或是記者炒作?」
: 李晶玉受訪時代夫道歉。陳明中攝
: 違停依法可開罰
: 但過了3小時,李晶玉前天傍晚6點主動要求受訪,這次改口道歉,針對違停行人專用道,
: 她說:「那是一個巷子,有車我們就會繞開。」又說:「若有違規,下次會小心注意。」
: 停消防栓購買晚餐,她也道歉說:「我不知道當時是停在哪裡,之後會提醒文正停車要小
: 心。」
: 台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謝博文表示,行人道與消防栓都屬禁止停車區域,無論是臨停
: 或霸占,都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條》,依法都可開罰,但違規者若知錯,執
: 法警員可酌情,逕行勸導及驅離。
我是覺著他們違規停車
大家不要太計較
畢竟他們功大於過
就像違停 也是功大於過
雖然小時候 就有喝奶昔的習慣
但是也不損他在公民覺醒中的地位
我覺得
應該在這對夫婦車上貼一個公民覺醒的貼紙
然後警察不能抓
抓了就是損害台灣的民主
警察難道不知道嚴重性嗎?
為何要抓一個已經公民覺醒的人
這樣針對性太強了吧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15-04-16 11:45:00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5-04-16 11:45:00
XD反串好文
作者: a53189360 (普通)   2015-04-16 11:46:00
違停一下臭了嗎
作者: james114 (憶文)   2015-04-16 11:46:00
只有最後一句是事實 其他也是反串性太重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4-16 11:46:00
說實在枝微末節的事,不值得討論! 誰敢說沒違規過……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4-16 11:47:00
這ID反串出名的  我還以為他是蛆蛆 原來是柯粉
作者: willy1103 (華裔台灣人)   2015-04-16 11:47:00
真的~違停臨停都沒關係
作者: odbo23   2015-04-16 11:47:00
記者要去訪問事招匯了嗎?
作者: DragonBallZ (七龍珠Z)   2015-04-16 11:47:00
怎麼沒有超級後悔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5-04-16 11:48:00
優質好文給推
作者: belucky   2015-04-16 11:49:00
違停是錯的。但是我相信大家都違停過。沒被抓而已
作者: Nokia6233 (mobile)   2015-04-16 11:50:00
對了這也是公民不服從的一種表現
作者: willy1103 (華裔台灣人)   2015-04-16 11:50:00
大多數人不會在電視上高道德去檢討別人
作者: FMANT (OE)   2015-04-16 11:50:00
嚴重同意 不然誰敢站出來跟萬惡國民匪黨對嗆?
作者: willy1103 (華裔台灣人)   2015-04-16 11:51:00
不會裝道貌岸然結果自己也凹
作者: tumauren (a-ren)   2015-04-16 11:51:00
紅線停車$900繳ㄧ繳啦
作者: FMANT (OE)   2015-04-16 11:51:00
民主鬥士有些特權 合情合理 好比國民黨青天白日勳章免死
作者: Nokia6233 (mobile)   2015-04-16 11:52:00
對沒錯 不承認違規是公民不服從的一種表現 比甘地還偉大
作者: l23l23 (喔)   2015-04-16 11:53:00
U質 民主鬥士不容許公權力侵犯 如統警察後退警察後退
作者: odbo23   2015-04-16 11:53:00
金小刀 : 跟斷大議員用特權銷單一樣呀!
作者: t95912 (Alan(阿倫))   2015-04-16 11:55:00
幾乎每個人都違停過好嗎
作者: Nokia6233 (mobile)   2015-04-16 11:57:00
每個人都喝過奶昔 但有人喝別人的奶昔就不好了
作者: fricca (fricca)   2015-04-16 11:57:00
= =
作者: toshii (芬達)   2015-04-16 11:59:00
你不愛台灣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15-04-16 12:05:00
Z>B 這樣嗎
作者: willy1103 (華裔台灣人)   2015-04-16 12:07:00
違停理直氣壯才是覺醒好嗎
作者: ph4586 (阿廷)   2015-04-16 12:10:00
Z>B ,該抓就抓啊!
作者: Atwo (A兔)   2015-04-16 12:11:00
這只是公民不服從 並非違反亂紀 請和我們一起監督政府批判
作者: hidden0411   2015-04-16 12:16:00
風向對了 凡事無罪!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5-04-16 12:32:00
清新 健康 專業 9.2
作者: Junticks (窮踢客)   2015-04-16 12:48:00
辛苦你們了要抓他們夫妻的弱點可不是件容易事
作者: mimimaomao (這個嘴巴打得親切)   2015-04-16 12:56:00
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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