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4-16/59009
newtalk
2.完整新聞標題:
核廢料將由專職機構處理 開放民團加入監督
3.完整新聞內文:
行政院今(16)日討論經濟部所提出的「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拍版未來將成立專責機構處理核廢料,與台電的業務分開。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表示,核廢
料處理專職機構董事會將讓公民團體等人加入,且不受台電監督,以解決民眾質疑台電長
久以來「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上午在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指出,今天院會通過經濟部擬具的「行政
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毛治國強調,
參考國際經驗,政府有必要成立一個專責機構,有效推動核廢料最終處置,回應民眾期盼
。而核廢料問題涉及世代正義,不論未來核能如何發展,政府都應勇於面對、妥善管理。
針對核廢料的處理,卓士昭表示,意見分歧,過去都是由台電處理,但往往讓外界認為台
電是為了延續核電的發展,才處理這個業務,有球員兼裁判之嫌,很難獲得外界信賴。全
世界32個有核能發電的國家中,有24個都設有核廢料處理的專責機構,包含瑞典、芬蘭、
法國、日本、韓國等,美國也在規劃中,像台灣把核廢料交給電力公司處理是很少見的。
因此,卓士昭強調,政府希望經由法律的授權,將核廢料交由專職機構處理,也有公眾參
與機制的設計,能夠讓該機構獨立客觀、公開透明。他說明,這個機構的最大特色是董事
會成員除了政府機關及學者專家外,社會公正人士及公民團體代表至少要占3分之1以上,
目的是透過董事會多元化的組成,讓公民團體也能進入體制內,一起解決核廢料的問題。
至於這項專責機構有無可能被台電影響?孫立群澄清,法人是設在經濟部底下,不是由台
電監督,而且預算等都要受立法院監督,不用擔心被台電把持。
現在才想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