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內有一老師目前還在試用期,但因多次出包,
且屢勸不聽,加上與其他老師相處有非常大的問題(就是會一直亂說話),
所以決定在試用期前告知不續用。
因這老師在試用期間親人過世,所以有請過喪假,
在今天告知他試用期滿將不續用(至22日),
結果她居然說:那我剩下的天數都可以請喪假嗎?
查看過網上很多喪假事由,只有看到一篇學校老師請喪假卻出國玩,
導致"社會觀感不佳",但卻好像無法阻止她明明非用在喪親用途上,
卻請假而有別的用途(ex:出去玩)
想請問有無此類事件處理八卦?
並非付不出她的薪資,只是真的不爽她工作態度,跟爛理由請假。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