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蛇也有活下去的權利!消防員辛苦捉蛇被打臉

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15-04-17 09:28:28
這個我有經驗
去年秋天我家山上的大樟樹上 大概25公尺高的樹梢尾端也結了一個大概比籃球大2倍
的虎頭蜂窩 因為位置還蠻高的本來想不管他畢竟我都開車經過沒差
但因為常常有附近民眾會上去載山泉水和散步
想想不妥 因此還是向消防隊通報 結果和消防堆得一起勘查後 表示高度太高
消防隊員裝備不足因此也愛莫能助
結果大概一個禮拜後 附近種菜的農婦被叮了 跑去消防隊請求摘除
後來幾經輾轉才找到隔壁鄉的兼職捕蜂人
但有經驗就是不同 只花了20分鐘就把整個蜂窩包起來並把小樹幹鋸下完成使命
事實上在國外都有專門處理這些除鋒抓蛇除蟲的公司和個人 而且是民眾付費
但在台灣卻要消防隊員冒著生命危險硬上 實在不是一個正常的現象
※ 引述《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之銘言:
: 一碼歸一碼,之前不是有說了,像這種捉蛇、補蜂的工作本來就不是消防員的工作,
: 找消防員幹嘛?捉流浪狗都知道要專人專責,請收容所去捉了。
: 捉蛇根本就不是消防員的正式勤務,之前也有新聞討論過,
: 像這種事要交給當地漁農業處負責。
: 結果消息一出來,反而是一堆民眾反彈(民粹?)
: 甚至還有鄉民說,消防員最愛捉蛇、補蜂了,
: 叫他們不捉還不樂意了!??
: 奇怪,明明消防員受的訓練與執勤業務都沒這一樣,
: 本來就很忙到連休假都快沒的消防員,光是平時的待命與訓練還有業務,
: 加上人手不足,根本快忙翻了。為什麼不把這幾項業務轉給真正該負責的單位,
: 而硬要加在沒有責任規屬的消防勤務中?
: 這才是令人費解吧?
: 或許會有鄉民說『不爽自已捉啊』,對啊,請轉交相關負責的單位,
: 讓專業的去捉,而不是扔給消防員。
: 消防員遇到這種的,早就不該接了。被投訴就被投訴啊,
: 主管、長官要扛得住壓力。本來就不是你們的事,去接幹嘛?
: 一句為民服務,就要累死基層喔?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4-17 09:29:00
替昆蟲社噓你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04-17 09:30:00
看哪國,電視看過澳洲好像有政府專責的補蛇,美國佛州處理鱷魚是政府外包的民間業者,日本則看過個人萬事屋幫民眾除蜂收錢。
作者: Pear888 (皮爾掰)   2015-04-17 09:34:00
叫銀時來
作者: yef7591 (嘎哈哈哈哈)   2015-04-17 09:36:00
有神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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