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njory (深呼吸‧抬頭忘)
2015-04-17 10:57:01試問 假設這顆炬蛋 最後拖拖拖 拖到蓋好啟用
N年後出現災難
到時該追究的是時任市長,還是啟用時的市長
還是簽約時的市長,還是所謂當時安檢過的單位
還是最後會喊一切都依照合約的冤雄?
※ 引述《title2002 (大叔)》之銘言:
: 這不是柯p敢不敢給他蓋的問題
: 是合約早就簽完 檢驗也過了
: 現在柯p的再檢驗不符合合約
: 所以沒有效力拘束 遠雄根本不甩
: 使用執照 頂多就拖幾天 建物完成 安檢都依合約過了
: 你不給執照 也會被告 執照早晚要給
: 這種合約簽了 真的拿他沒辦法~
: 說遠雄違約 工期延後 施工損壞古蹟 只要能補救也不能解約
: 強行解約 一樣被告 台北市法務部門多
: 會不會贏心理早就有數~契約就是這樣~
: 柯文哲當然也知道 不然幹嘛頭痛
: 再檢驗不過是想從民意基礎上下刀
: 讓與論去打遠雄 讓遠雄讓步~
: 但是遠雄已經沒退路了 要硬著厚臉皮幹到底~
: 這不是道德門問題 是最後法律門了~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4-04-17 10:57:009.2:都是阿貶的錯
作者:
EraKing (防禦率王)
2015-04-17 10:58:00看顏色再決定是時任還是當任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5-04-17 10:58:00先追究現任市長有沒有黃金3小時到場
作者: taimu (?) 2015-04-17 10:58:00
阿扁的錯阿 蛆蛆都幫科想好了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4-17 11:00:00
阿扁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4-17 11:01:00阿扁的錯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5-04-17 11:02:00不管時任啟用簽約 看哪個是國民黨的市長就誰負責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4-17 11:03:00
死了一萬人大概會判一年六個月可以易科罰金
作者:
ohrring (reifpanne)
2015-04-17 11:03:00扁啊,問?
作者:
hedonic (黑東尼史塔客)
2015-04-17 11:04:00一定是阿扁的錯 XD
作者:
chang0206 (Eric Chang)
2015-04-17 11:08:00阿扁無誤
作者:
teamox9 (努力、奮鬥、救人生)
2015-04-17 11:11:00阿扁還沒gg的話,當然推他出來救援啊!
作者:
keny (海邊游泳曬好黑唷)
2015-04-17 11:11:00阿扁
作者:
frankshyu (frankshyu)
2015-04-17 11:15:00難道阿扁不用負責?
作者: gn00686313 (只是個過客) 2015-04-17 11:29:00
當然是開口想要蛋的阿扁市長的錯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5-04-17 11:38:00阿扁的錯阿~ 諸果之因,其實當年老蔣授權搞二二八屠殺也是為了想阻止阿扁出生後竊國民黨的國,都是阿扁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