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驗光人員法過了!!

作者: silverywind (林口拉斯凱吉)   2015-04-17 12:05:18
: 這法規真的能過超神奇的...
: 只能說台灣眼科根本被已經被金主吃得死死的...
: 直接把醫師的驗光權拔走
: 然後把難吃的爛咖推給你吃 還說是法律規定...
: 而且也有落日條款
: 五年內可以考五次 大家加油!!!
: 弄個工作資歷出來 不用學歷也可以考照
: ===
: 一、本法公布施行前,曾在醫療機構或眼鏡行從事驗光業務滿三
: 年,並具高中、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資格。
: 二、本法公布施行前,曾在醫療機構或眼鏡行從事驗光業務滿六年
: 以上,並參加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相關團體辦理之繼續教育達
: 一百六十小時以上。
: 前二項特種考試,以本法公布施行後五年內舉辦五次為限。
: ===
: 第十二條 驗光師之業務範圍如下:
: 一、眼球屈光狀態之非侵入性測量及相關驗光。
: 但未滿六歲兒童之驗光,不得為之。
: ^^^^^^^^^^^^^^^^^^^^^^^^^^^^^^
: 二、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
: 三、低視力者輔助器具之教導使用。
: 四、其他依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所為之驗光。
: 驗光生之業務範圍如下:
: 一、一般性近視、遠視、散光及老花
: 之驗光。但未滿六歲兒童之驗光,不得為之。
: 二、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
: 驗光人員執行業務,發現視力不能矯正至正常者,
: 應轉介至眼科專科醫師診治。
: 驗光師法內容仔細一看
: 完全沒有講到醫師的驗光權如果跟驗光師有重複或衝突時如何處理
: 真的很高招
: 簡單來說就是我們要玩自己的 你別來管事
: 爛咖你們再收去玩吧 這是法律規定的唷~~~~邱咪~~~
: 之前的聽力師法
: 都規定說醫師 (還不限耳鼻喉科專科)
: 可以執行聽力檢查不受聽力師法規限制
: 這驗光師法根本是整碗捧去.....
: 台灣眼科醫學會沒衝出來跳腳
: 大概幕後暗盤不少吧...
: ==
: 大家加油! 努力準備應該是有機會的
: 弄張工作資歷 五年可以考五次!
我也來提供個跟原po比較不一樣的觀點
之所以會通過
也只不過是"眼鏡相關從業人員"的正常能量釋放 如此而已
昨天草案經過黨團協商 如果沒有遭到杯葛的話
相信不久的將來 沉寂幾十年的驗光師法就會三讀生效
==
不知從何開始 西風漸進
台灣的各行各業走向專業證照化
我本身是醫事人員 雖說術業有專攻
可是也說不上來這種氛圍是好是壞...
但可以肯定的是 一個專技人員法的成立
通常也代表著有強烈的排他性與獨佔性
(尤其是醫事人員)
意指一旦執業範圍界定清楚
非驗光師或是相關人員等是無法擁有該權利及義務
乍看之下
驗光權之於眼科醫師就像調劑權之於醫師
眼科醫師所感受的剝奪感不可謂不大
但眼鏡從業人員這塊背後牽涉的利益既龐大也很複雜
(如同版上很愛酸的某光眼鏡行...)
由驗光學界、業界到公會組織的團體強勢主導下
我想眼科學會也終究了解情勢比人強 不得不低頭
對方的人力、財力、政治實力雄厚 是要怎麼鬥?
==
話說回來 如果實地走訪
驗光這業務在診所也大多是由護理師在醫師執導下執行
後續配鏡的利益我想才是雙方角力的支點
但反問自己 如果只是配個眼鏡
會專程跑到診所 浪費時間排隊掛號然後配個款式選擇有限的眼鏡嗎?
拜託~ 連肥魯宅我都覺得這樣一點都BOOOO~潮好嗎
很顯然 配鏡這塊大餅也只有餅屑落在診所而已
除了已看開之外 雙方的權責與業務
也是不盡然完全重疊與衝突的
如同牙體技術師與牙醫師的關係
相信大多數的牙醫師會感謝牙技師的存在
不致於下診後每個CASE都要親力親為爆肝做LAB
大幅效率化了整個治療流程
==
接下來就來逐條審視雙方長期角力下的結果與達成的共識
特考資格
其中之一點
曾在醫療機構或眼鏡行從事驗光業務滿三年,並具高中、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資格。
眼鏡行是經濟部所轄,在醫院或診所至少負責人比較不會幫忙濫開工作經歷,
而前者為了生活 替朋友或是親戚偽造工作經歷之情事 也是不排除可能發生的...
特考制度
以本法公布施行後五年內舉辦五次為限。
關於這點倒是沒什麼好戰的 其他物治 心理師 呼治 牙體技術師
也是這樣走過來的 他們也只是比照辦理而已
只是業界似乎有得了便宜還賣乖之嫌
仍再爭取五年沒考過證照後繼續執業N年為限
業務範圍
眼球屈光狀態之非侵入性測量及相關驗光。但未滿六歲兒童之驗光,不得為之。
以幾歲為界線的驗光權也是雙方角力的重點所在
眼科醫師針對權力被扒 也不是只有徒呼負負 無能為力
未滿六歲兒童的驗光權算是守住了
而之前也極力拉高N歲以下(N>6)、六歲以上的孩童
第一次配鏡應由眼科醫師監督下執行
以及針對假性近視配鏡的規範
這個立院協商的議案版本 在這個會期結束前
應可重見天日 三讀通過後再由馬邦伯公布後上路
作者: jn1990628 (肝功能失調)   2015-04-17 12:09:00
確實只是配眼鏡只會去眼鏡行 除非眼睛病變才會看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