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muel (門徒)》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ublicIssue 看板 #1Jb52AMA ]
: 作者: TheRock (就是這樣) 看板: PublicIssue
: 標題: Re: [討論] 想台獨原因
: 時間: Sun Jun 8 20:01:10 2014
: 我知道在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實質統治臺澎 69 年 (1945-2014)、
: 合法統治金馬 103 年 (1911-2014) 的今天寫這些一定會引起很多人的反抗。
: 但真相就是真相,不論聽到的時候讓你有多不舒服。
: 也許在中華民國長期的文史及忠黨愛國的教育下,
: 你由衷相信臺澎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 你由衷相信中華民國是你的國家......
: 也許聽到有些政黨(包括號稱本土派、台派的政黨)
: 為了拿到相信中華民國是自己國家的臺灣人的選票所喊出的選舉語言,
: 你由衷相信台灣就是中華民國,
: 你由衷相信中華民國就是臺灣......
: 但我希望大家能了解,依據中華民國政府絕對不敢承認的史實:
: 其實中華民國根本沒有取得臺澎的合法主權(但有金門、馬祖的主權)。
: 其實中華民國在 1945 年代盟軍管理臺澎後,
: 根本不可以把臺澎的資源運到中國打國共內戰。
: 其實中華民國在 1945 年代盟軍管理臺澎後,
: 根本沒有資格接收日人臺產後將其納入國庫或黨產。
: 其實中華民國在 1947 年的二二八大屠殺,
: 犯下的是屠殺日本國民(亦為戰俘)的反人道戰爭罪行。
: 其實中華民國在 1949 年,
: 根本沒有資格逃到臺澎苟延殘喘。
: 其實中華民國在 1949 年以後,
: 根本沒有資格將臺澎捲入它的反共復國大業。
: 其實中華民國在 1949 年以後,
: 根本沒有資格宣布戒嚴,然後在槍桿子下將臺灣人民洗成中華民國國民。
: 其實中華民國在 1952 年簽訂台北和約終止對日戰爭狀態後,
: 根本應該要立即依照聯合國憲章的規定協助臺灣人民進行住民自決公投。
: 其實中華民國在 1971 年,
: 根本沒有資格為了所謂漢賊不兩立,將臺灣人民一併拉下國際舞台。
: 而更重要的是:
: 一、中華民國在 1952 年簽訂台北和約終止對日戰爭狀態後,
: 應該要立即依照聯合國憲章的規定協助臺灣人民進行住民自決公投。
: 二、就算中華民國硬要將臺灣人民投票選中華民國總統解釋為行使住民自決權,
: 但只要在投票時,沒有除了「中華民國」以外的統治者選項,
: 那樣的投票就不是真正的住民自決公投。
: 臺灣人民投票選中華民國總統就是依住民自決選擇了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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