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府大巨蛋安檢報告 (2):
1
我從不喜歡在松菸長出大巨蛋。可是這個地址是誰選的?是陳水扁選的。
2
我從來反對財團與政客的勾結。我從來不喜歡遠雄。可是遠雄跟竹中工務店鬧翻以後,馬
英九三次要流標,不願給遠雄蓋。是誰出來袒護遠雄的?是扁政府以公權力強逼馬英九跟
遠雄簽約的。
3
為何找利益衝突的竹中工務店做安檢?全世界有做大巨蛋經驗的公司都可找,就是不該找
竹中工務店。這道理很難懂嗎?
4
營建署的安檢通過而北市府安檢不過?人民該相信誰?
5
大巨蛋安檢的標準,跟高雄巨蛋,與台北小巨蛋的標準,可不可以用一樣的標準?還是有
人就是雙重標準習慣了?
6
北市府自己承認,大巨蛋符合現有安檢法規,可是不安全。
這樣的說法,我根本聽不懂。
違法就拆,若合法,要怎麼拆?
政府做事,可以不依法行政嗎?
只要符合柯市府的奇檬子就好?
我們可以因為我們不喜歡遠雄,就非法行政?
7
台灣過去以來,模擬的數據,是不是用行人每秒鐘1.5公尺?還是北市府這次用的每秒
1.2公尺? 這中間疏散的速度就慢了25%,不是嗎?
8
過去台灣模擬的數據,是用每平方公尺4人,還是北市府這次用的每平方公尺3人?
9
說整個巨蛋園區不安全,可是為什麼結論卻是拆巨蛋或商場,反之拆旅館與電影城卻不是
拆除選項?
為了蓋巨蛋才會有附屬建物影城和旅館。結果說整體不安全,卻要不計一切保留附屬的旅
館跟影城,而寧願把主體的巨蛋拆了。
這是在圖利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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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市府說用"較嚴謹,較高標準"來體檢大巨蛋。我認為這就錯了。
我們應該用 "一致的標準,依法的標準",來體檢所有的建築,不是嗎?而不是用奇檬
子做標準,不是嗎?
更不能因為我們討厭某家企業,就不守法,不是嗎?
11
民主國家,不可以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違反程序正義,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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