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ijune (阿倫)》之銘言:
: (文長恕刪)
: 說到勞工權益,組工會大概是最能出力的做法,
: 但是在臺灣,工會好像就是活該被打壓的對象。
(中間省略)
: 如果勞工意識抬頭了,
: 你我都可以不畏組織工會,而不是澆冷水,
: 或許臺灣才會有改變勞資局勢的可能。
剛好最近朋友也遇到勞資問題(公司遷廠逼迫員工同意不平等條約)
所以幫忙做了一些功課,然後聽朋友實際處理狀況,
以及看到這串討論串某些回文與推文很感慨!!
1.感慨勞基法訂定的模糊空間讓資方很多漏洞可鑽...
2.感慨個別勞工面對勞資爭議管道多半殘缺不利勞方...
3.感慨爭取勞動條件永遠是在談希望達到60分(符合勞基法)
4.感慨沒人肯站出來解決台灣凍漲10幾年的薪資
5.感慨有人不怕黑肯站出來替大家爭取權益,
卻有多數人因怕資方報仇,不肯團結,寧願簽馬關不平等條約...
更有人明明同樣是勞工卻像資方一樣口吻在旁冷嘲熱諷...
1到4項
組織參加工會就有機會解決!!!
組織參加工會就有機會解決!!!
組織參加工會就有機會解決!!!(很重要說三次!!!)
Q:工會為何可以解決第一項?
A:因為工會可以合法罷工或其他阻礙事業正常運作與之對抗之行為
資方才會怕,勞工才有籌碼談判,勞工遇到問題就可以有工會這個靠山!!
Q:關於第二與第三項為何需要工會?
A:勞方訴訟成本的機會成本比較高,賭你不敢打官司,
就算資方違法敗訴也一兩年後才給錢(還可以先放著生利息哩~)
勞方通常只有兩種下場,勞方只會被砍價(調解),
否則勞民傷財(律師費6~8萬加上裁判費至少10幾萬)
Q:關於第四項為何需要工會?
A:勞資爭議分為
權力事項: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
義務之爭議。如:雇主積欠工資、資遣費、加班費、退休金……等。
(通常底於法律規定的情況)
跟調整事項: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
如:調整工資、工時……等。(通常優於法律規定的情況)
重點是~~~~調整事項只能工會提出!!然後只要協調不成,就可以發動罷工!!!
這就是薪水會漲的關鍵!!
Q:第五項.....無解....
A:就是組工會最難的地方需要30人...其他都不是問題!
聽起來也沒很嚴苛阿,只要團結就好呀!!!
這就是感慨的地方了!!!
a.會不會違法被告...組工會跟罷工受到憲法的跟工會法的保障阿...
b.被公司發現會被公司解雇..做好份內工作的事情資方可以怎樣..
真的被怎樣有工會靠阿而且這樣公司違法...
c.今天對公司不平等對待不滿意為什麼要簽名同意...組工會才有籌碼跟資方談阿
d.有什麼事團結起來罷工壓,他總不可能全部一起搞走吧...
e.今天有人肯帶頭組工會,大家只要趁機會不用你出頭一起聯署就好了...
f.工會並不是完全對企業不好,現在企業不求長進只會一只COST DOWN就可以活,
我們如果有公會抵抗,是不是公司就會把比較多力氣,
用在對長遠營運有幫助的地方而不是一只壓榨勞工薪水...
g.工會成立後就向福委會一樣,公司有義務需要幫工會成員每月從員工薪水自動扣款,
然後勞工還有義務全加入這樣工會就不會倒了,只要成立起來就有靠山可以靠了!
h.看看現在公營事業很多工會組織,就是因為KMT當時怕勞工組工會,
然後向共產黨一樣推倒他們,所以就先用自己人組起來控制工會...
看看KMT多聰明!還好之後工會自主,現在也因為公營有工會有更好的福利!
i.現在都秘密進行不會給老闆知道...重點就是不希望資方中途破壞...
但是我朋友用上面總總理由還是無法說服基層勞工...當然只能感慨了!!!
在台灣組工會真的是有很遙遠一段路要走...北歐國家工會組織達80%,台灣7%...
發這篇文章除了感慨也希望台灣受薪階級可以知道工會的重要!
以上內容部分參考(台灣電子電機產業工會 http://www.tueeit.org.tw/announce)
因非專業領域有錯也請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