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4-19 14:32:15※ 引述《brotherless (brotherless)》之銘言:
: 請問大家徵才都怎麼辦?
: 補充,
: 我們自認薪水不低,
: 絕對有到115。
這幾句話就知道根本態度上就有一堆問題
原來達到法定不被開罰的標準(最低基本工資)叫"薪水不低"
那在這邊我要先提醒你7/1號後最低時薪是120元
如果你還是繼續要用115去請人,我會教他先作三個月並收集薪資記錄
然後跟你獅子開口要你多一萬五給他,立刻跟你談判說
"檢舉一次最少罰三萬,而且可連續開罰,
看是你是一萬五當薪資津貼還是要我每月都檢舉你"
如果要趕他走,抱歉,作滿三個月雇主如果要趕人,就必須付資遣費,
而且還要給他預告期間工資(好像十天吧)
不要連香蕉都請不起就要猴子做事
沒去過壽山嗎? 沒去過中山大學嗎?
你沒被猴子拿石頭砸過嗎?
猴子只是蠢了點,沒你想像這麼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