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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出版「張淳淳教你30萬買屋當富豪」的地產女王張淳淳,10年前以姊姊名義買下北市1
戶房屋,但張女賣屋時,卻隱瞞該屋為凶宅,男子林忠賢和女子連秀茹買下後,再將房屋
以近1400萬元價格,轉售賴姓男子,賴男事後想將房屋脫手,才驚覺買到凶宅,憤而提告
。台北地檢署查出,張女和林、連均隱瞞房屋為凶宅的屋況,日前依詐欺罪將3人起訴。
檢方調查,賴姓男子2012年7月間,花費1380萬元,向男子林忠賢和女子連秀茹買下北市
松山區的一間房屋,但他2個月後委託房仲賣屋,竟被房仲告知,該屋於2005年間,曾有
人在屋內燒炭自殺身亡,賴男不滿林、連沒告知,追問兩人後,怒控林、連等人涉嫌詐欺
檢方查出,該屋是張淳淳於2006年間,花費625萬元,以姊姊名義向李姓女子買下,張淳
淳當時雖得知該屋曾有人燒炭自殺,但買屋後才發現,被害人死在屋內,該屋是凶宅,因
而對李女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但雙方事後和解,撤回告訴。
張淳淳於2011年間,將該屋以1170萬元價格,轉賣林男和連女,卻只透露房屋曾有人燒炭
自殺,但稱死者是送醫後才身亡,並非死在屋內,該屋並不是凶宅。林、連2人買下房屋
後,隔年將房屋以1380萬元賣給賴姓男子,賴男購屋後3個月再委託房仲賣屋,卻被房仲
告知,該屋於2005年曾有人在屋內自殺身亡,賴男驚覺買到凶宅,憤而提告。
檢察官調閱消防局報案紀錄及檢方相驗卷宗,發現該屋確實曾有人燒炭,因一氧化碳中毒
窒息,死在屋內,根本沒送醫,該屋確實是凶宅。
檢察官開庭時,張淳淳否認隱瞞屋況,但林男出庭堅稱,當初若知道該屋是凶宅就不會購
買,並拿出交易時與張淳淳的錄音,證明張淳淳當時僅告訴他,該屋曾有人燒炭自殺,但
是送醫後才死亡,再加上張淳淳曾向房屋前手提告求償,事後與前手和解,檢察官據此認
定張淳淳明知曾有人在屋內死亡,卻隱瞞屋況,涉犯詐欺罪。
至於林男與連女部分,檢察官審酌蕭姓房仲證稱,賣屋期間多次詢問林、連2人,2人卻從
頭到尾都沒提及該屋曾有人燒炭自殺,還在屋況標的現況說明書,也否認該屋曾發生凶殺
或自殺致死狀況,認定2人與張淳淳都為了順利將房屋脫手,隱瞞凶宅屋況,今將3人起訴
。至於張淳淳姐姐則因將房屋銷售全權委託張淳淳處理、房仲也因不知情,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