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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發生於去年農曆年前的砂石車衝撞總統府案,一審以殺人未遂
罪判司機張德正5年10月,高等法院上午首度開庭,檢方指總統府被認定是古蹟,張德正
另涉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罪,一審量刑太輕,張則喊冤表示沒有殺人意圖,律師抨擊檢方起
訴此案本身,就是一個濫訴,「一個自殺未遂的人,竟要被依殺人未遂判刑5年10月?」
高院20日開庭審理男子張德正駕車衝撞總統府案,張德正出庭應訊。(記者王藝菘攝)
男子張德正駕駛砂石車衝撞總統府。(資料照,記者陳恩惠翻攝)
高院上午傳訊張德正出庭,檢方和張德正都提出上訴,高檢署蒞庭檢察官鄭鑫宏指出,一
審判殺人未遂有罪部分,量刑過輕,而總統府是法定古蹟。張也涉文化資產保存法、毀損
古蹟等罪,量刑不當。
張德正庭訊重覆表示「我沒有殺人意圖」,其餘交由律師代答,律師主張,張德正是想自
殺才衝撞總統府,總統府正大門台階從平地至最上層,為2.08公尺,張男開的車高度加上
輪胎約3.27公尺,無法預見車子會衝上台階,就算衝上台階,他也認為哨兵會走動,不會
被撞上,沒有殺人犯意。
庭訊後,張德正由律師陪同離去,不願受訪。
本案發生於去年1月25日凌晨,張德正因與前妻官司被判刑,聲稱司法不公,駕駛公司的
砂石車到凱道前,加速衝撞進總統府大門前的車廳,車廳前執勤的憲兵吳仲和及時跳開躲
過一劫,但總統府外的欄杆、阻車柱、安全門、總統府前台階、大門門柱、外牆等都被撞
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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