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bertPujols (The Machine)》之銘言:
: 先不論有人空虛寂寞覺得冷每天喝掛等人撿
: 為什麼現在喝掛都要用「撿屍」這個措詞
: 若非合意性交,就是「性侵」和「強姦」阿
: 媒體和大眾一直用撿屍這個措詞好像減少了犯罪的直接印象
: 有沒有用「撿屍」來取代「性侵」和「強姦」的八卦?
都沒人想過這個問題嗎?
女生喝醉了被陌生男子扛走,運氣好扛去賓館一次以後就沒事,
運氣不好,萬一要不是被扛去賓館而是人口販運的話呢?
以前好像很多全世界定義都是性奴隸,只有台灣偉大文科教授們認為不是性奴隸的
早年台灣被關押在私娼寮裡面也沒錢拿的妓女,都說自己是這樣被抓去的,
不過司法似乎都不採信
把人綁個幾天會有事,綁個幾年似乎就沒事了,台灣英明的法律系
坦白說不同情啊 會去那邊喝到爛醉躺路邊自己要承擔風險
作者: wangxiv 2015-04-20 15:31:00
金鋼狼
男的喝的爛醉倒在路邊也是會被強姦還是賣腎 關仇女屁事
作者:
sheagia (是唸雪茄 不是甚麼SHE)
2015-04-20 15:32:00跟仇女有啥關係 自己的安全自己負責阿不然咧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5-04-20 15:32:00我就說要把台灣改建成地球知名妓院就沒這問題了
作者: lobaka 2015-04-20 15:33:00
同意1F 肥宅喝掛路邊被販運也不會同情 本來就該為自己負責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5-04-20 15:34:00仇你老木 不是說別人仇女就顯得自己很中立好ㄇ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5-04-20 15:35:00被下藥的也很多吧 真的要自己小心啦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5-04-20 15:46:00
扯仇女真的好笑,又不是幫犯罪的講話,自己要喝本來就要承擔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5-04-20 15:50:00
你怎麼不先擔心腎臟不見 運一顆腎比整個人容易多了
同意1F 男的喝掛在路邊被拔器官我也不同情 和仇女無關
作者: LIN1968 (阿里山) 2015-04-20 16:02:00
還會詛咒別人耶 你也沒有多高尚 好笑
作者:
osan (我也喜歡郭雪芙!!!!)
2015-04-20 16:03:00說什麼仇女,是你欠仇好嗎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4-20 16:07:00沒人能逼女人當婊子 , 只有他自己可以
作者:
kning (宅)
2015-04-20 16:23:00不自愛又何必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