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bertPujols (The Machine)》之銘言:
: 先不論有人空虛寂寞覺得冷每天喝掛等人撿
: 為什麼現在喝掛都要用「撿屍」這個措詞
: 若非合意性交,就是「性侵」和「強姦」阿
: 媒體和大眾一直用撿屍這個措詞好像減少了犯罪的直接印象
: 有沒有用「撿屍」來取代「性侵」和「強姦」的八卦?
請問
到底要怎麼知道女生是「喝醉了想要」
還是「喝醉了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萬一女生喝醉了想要 酒醒了之後 全部翻臉不認帳
不是就要被告了
有沒有人可以分享一下經驗 或是女生出來現身說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