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bertPujols (The Machine)》之銘言:
: 先不論有人空虛寂寞覺得冷每天喝掛等人撿
: 為什麼現在喝掛都要用「撿屍」這個措詞
: 若非合意性交,就是「性侵」和「強姦」阿
: 媒體和大眾一直用撿屍這個措詞好像減少了犯罪的直接印象
: 有沒有用「撿屍」來取代「性侵」和「強姦」的八卦?
會不會是撿屍這說法含有比較多資訊的關係?
短短兩個字就可以描述出 喝酒喝到掛→被撿走→被強姦 這串過程
比起強姦,撿屍包含的資訊量比較多,在描述可以更精確、更有效率
要描述甲喝掛了被帶去旅館強姦這件事實的話
「甲被撿屍了」 和 「甲被強姦了」 這兩句話,明顯是前者更精準嘛
雖然鄉民們可能真有些仇女,或者有對被撿屍的女生多有批評
但在「強姦」和「撿屍」這兩個詞彙的選擇上和這些事情是無關的
會用「撿屍」純粹只是資訊量比較多而已,有些人硬要扯仇女也跳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