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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
43 分鐘前 · 編輯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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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郝五個BOT案權利金 竟不到扁推台北10一個案的三分之一
國民黨前台北市議員楊實秋指出,馬英九和郝龍斌兩任市長任內談的5個BOT案,市府向企
業收取的權利金加總,竟不到陳水扁市長任內一個台北101案收到權利金的3分之1,讓他
這個國民黨員感到很可恥。
1997年,前台北市長陳水扁處理北市第一個BOT案,也就是台北101案,收回了將近207億
元的權利金。
楊實秋接著細數馬英九、郝龍斌市長任內5個BOT案,其中市府轉運站案中,真正用做轉
運站的只有5%,權利金25億元;台北轉運站,真正做轉運站的只有9%,91%都是百貨商場
、電影院、飯店、套房,權利金19億多;鴻海三創園區,以停車場為名義蓋12樓商場,權
利金10億;富邦的松山文創園區,權利金13億元,可分20年付款,而競標過程中另一個出
15.6億的企業卻出局;而大巨蛋更是零權利金。
楊實秋說,把馬郝任內這5個BOT案的權利金相加,不到70億元,竟然不到阿扁1997年在3
年內拿到的3分之1!
致中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