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山老鼠最重判10年半徒刑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民進黨籍議員高嘉瑜日前出面爆料內湖山老鼠一案,引起
軒然大波。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森林法》修正案,未來竊取、收受、搬運、買賣贓物
者,都將依法處以6個月至5年的有期徒刑,併科30至300萬元罰金。
《森林法》修正案也新增多項條文,未來從事山林保育任務卻監守自盜者,和結夥竊取林
木後毀屍滅跡者,以及將山林樹木作為加工原料,燒製為木炭者,刑度均從原本6個月至5
年有期徒刑,提高為1年至7年有期徒刑。原本併科賣售贓物所得2至5倍罰金,也加重為5
至10倍。
此外,如果竊取紅檜、扁柏、牛樟木等珍貴木種,可再加重二分之一刑罰,最重可判10年
半,併科贓款所得10至20倍罰金。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93398 (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