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QER (大廢文師)》之銘言:
: 當兵退伍後都有可能被教召,
: 進去喚起當兵的技能,,
: 替代役這麼操,
: 要學的事情一堆,
: 怎麼沒聽過替代役要教召?
: 這樣人家打過來替代役要怎麼對抗?
: 有沒有八卦??
關於替代役是否有教召的問題
其實是有的,只是那不叫做教召
叫做演訓召集和勤務召集,請不要誤會
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應按其服役類別、專長、年齡、體位納入勤務
編組,平時演訓、非常事變或戰時,得視需要召集服勤;其服勤之範圍
、人數、編組及召集之實施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定之。
前項召集服勤期間,其相關權利、義務與服替代役期間相同;召集服勤
所需費用,由需用機關或服勤單位編列預算辦理。
至於召集的細節部分,我們來引述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
第3條
備役役男於戶籍地接受編組,並受下列召集:
一、演訓召集:於平時訓練或演習時實施之,每次一日以內,必要時得延
長為三日至五日。
二、勤務召集:於非常事變或戰時實施之,每次三十日以內,必要時得延
長一次;全年受勤務召集總日數不得逾六十日。
演訓召集應於備役役男退役後八年內實施,每年並以一次為限。
演訓召集實施相關規定,於替代役備役年度召集計畫內定之。
第4條
應召備役役男,原任職單位或就讀學校應給予公假。
第7條
需用機關或直轄市、縣 (市) 政府實施勤務召集時,應於預定召集日二十
日前向內政部提出申請。演訓召集由需用機關於預定辦理召集前一年之九
月份前向內政部提出申請。
直轄市、縣 (市) 政府因處理非常事變或戰時之急迫需要,於不逾其所列
管替代役備役役男總人數十分之一及當次召集不逾五日之限制下,得實施
勤務召集。
前項勤務召集,應於發出召集令當日向內政部報備,內政部審核其實施召
集要件或目的不符規定,或其未能維護應召備役役男權益時,應命令立即
停止召集或解除召集。
第10條
受演訓召集備役役男,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免
除當次召集:
一、因傷病經證明不堪應召者。
二、因司法或其他政府機關依法之處置致不能應召者。
三、家庭發生重大事故,須本人處理者。
四、下達召集令前已赴國外,或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五、現任民意代表正值開會期中者。
六、中等以上學校在校學生正值受課期間者。
七、其他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應召者。
受勤務召集備役役男,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免
除當次召集:
一、合於前項各款之一者。
二、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且無同父兄弟者,或有同父兄弟而已有逾半數
應徵或應召服役者。
三、經核定為低收入戶者。
四、政府機關在職之薦任八職等以上編制內人員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小
學以上學校校長、院長、系主任。
五、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經審查核定者。
六、已編為義勇警察、交通義勇警察、山地義勇警察、義消人員經編組機
關出具證明者。
七、正在辦理救災或救護傷患中之人員,經權責機關出具證明者。
申請免除召集人員由鄉 (鎮、市、區) 公所依規定逕予核處,並將處理情
形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備查。
合於得免除本次召集而未申請者,於應召報到後,除有新發生原因或確屬
不堪行動者外,不得要求解除召集。
所以說,替代役男於退役之後,是真的有召集這一回事的喔
不要因為常備役要教召,就在羨慕替代役男不用召集
我都把相關法令條文引述出來了,替代役備役是真的有召集的法規
這些法規都是明文公告出來的成文法令,任何人都可以拿出來引述
而且,在現實世界裡面,替代役備役的演訓召集已經真實出現過了
就在2013年7月12日,台中市政府已經舉辦一次替代役備役役男演訓召集
舉辦地點就在台中市政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廣場
總共召集1個中隊90名替代役備役役男,而且意義重大
當時連內政部役政署署長林國演都親自到場督導了喔
全國各替代役需用機關及縣市府也都派員前往觀摩了喔
台中市政府都特地發新聞稿出來了,連結如下
http://www.taichung.gov.tw/ct.asp?xItem=470880&ctNode=5051&mp=100040
http://www.taichung.gov.tw/dl.asp?fileName=3798421289.doc
不相信的可以點選進去收看台中市政府的官方新聞稿喔
然後於2014年8月8日,彰化縣政府也舉辦一次替代役備役役男演訓召集
舉辦地點就在彰化縣彰化市的南郭國民小學篤行館舉行
總共召集1個中隊90名替代役備役役男,出席的長官計有
彰化縣政府秘書長賴振溝
內政部役政署長林國演
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沈哲芳
權益組代理組長吳岳秀
彰化縣後備指揮部指揮官廖裕鴻
民政處長邱士平及新聞副處長吳禎祥等人
共同主持開訓典禮
相關新聞稿亦張貼於彰化縣政府的民政處官方網站上
http://www.chcg.gov.tw/civil/03bulletin/bulletin02_con.asp?bull_id=165134
結論就是,替代役備役役男是真的有召集這一回事喔
不過不管是演訓召集,還是勤務召集
需用機關或服勤單位都需要編列預算支付經費
鄉民的心態很奇怪,都以為召集不用錢
明說了吧,只要鄉民們或是民間的大財團大財閥
願意捐助經費給予替代役召集的需用機關或服勤單位
政府想用召集玩替代役備役役男是可以的喔
不過這筆錢有幾個人願意出錢呢?
各級縣市政府又有多少預算去編列呢?
果真編列太多預算進去執行替代役備役役男召集業務
到時候在縣市議會備詢時,會不會被若干位縣市議員質疑浪費經費
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需要諸位行政首長仔細思考
此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就是召集替代役備役役男回來之後
要教他們做什麼樣的工作呢?
這個問題,留給各位當作回家作業
其實說實在話,我相信有不少替代役備役役男
都很希望自己可以被召集一次
至少可以請公假,有兩份薪水領
可以讓自己有暫時離開工作崗位的機會阿
只是礙於政府運作,有沒有機會都是個未知數阿
以上,個人一些野人獻曝
不知道這樣子有沒有回答到您的問題呢?
如果有需要補充說明的地方
還請各位多多指教吧,謝謝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