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rceval (摸魚中)》之銘言:
: 問題是什麼叫做濫用言論自由
: 「Rood to hell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
: 如大東京遊戲箱裡反向操作尼莫拉牧師反納粹的懺悔文《起初他們》
: 試圖逐步將電腦遊戲掐死
: 執政者也可以操弄輿論,逐步將我們的嘴巴封住
: 這次的「疑似」網路霸凌事件其實不需要扯到管制言論自由
: 使用法律手段應該就可以解決部分問題了
: 像ptt這種網路平台,雖然不能馬上知道真實姓名
: 但是經過法律訴訟還是可以把毀謗的人抓出來
: 比較麻煩的是完全匿名的平台,
: 比方說以前八卦板的匿名爆掛(精華區 z-10-5-1-1 導致八卦板主不代po事件)
: 或是現在臉書一堆靠北/告白區
: 有些是透過管理員匿名(管理員可以找到留言者的資料)
: 有些是使用程式匿名(沒有留言者的資料)
: 不管是哪一種,
: 受害者都可以透過現有的法律讓管理員交出留言毀謗者的資料
: 或是改變網路平台的管理方式
: ※ 引述《hank81177 (廢文哥)》之銘言:
: : 會發生的事情終究是發生了,台灣終於有人死於網路霸凌,
: : 雖然這次兇手不是PTT鄉民,可是難保未來不會有下一個被害者。
: : 我們的政府是不是好好管制言論自由了呢?
: : 憲法雖然保障各種自由權,可是依照比例原則還是可以被限制,
: : 就算是最崇高的生命權,殺人犯還是必須要償命。
: : 所以我覺得相對較低階的言論自由權,是可以被限制的,
: : 更何況言論自由本來就是中華民國政府和蔣經國賜與我們的,
: : 一旦被人民拿來濫用,政府應該可以收回。
: (看到這句,感覺上您是在反串)
: : 當然台灣是民主自由的社會,當然言論不可能事先審查,
: : 可是事後審查,政府還是應該去管制言論的,
: :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台灣就是太自由才會世風日下,
: : 希望政府可以好好正視言論管制問題。
: : 大家覺得呢?
我覺得如果認真要解決這個問題的話,並不需要減少自由,需要的是該如何就如何,越界
的人就該付出代價。只要在臺面上有人可以顏色對了就逍遙法外,那其他的都是ㄧ堆屁話
。
作爲象徵的,我想全民大悶鍋對待陳幸瑜的那一切,需要得到正義。她不是公眾人物,也
沒有犯過任何罪。她只是忍耐下來沒有死罷了,但是至今,她沒有得到補償,連個道歉也
沒有。如果連總統的女兒被霸淩都不能得到正義只能乖乖吞下,那其他人還用得著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