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4-23 16:34:07言論自由不代表你可以無的放矢且不用負責。
噓 L0v35: 只有脆弱的玻璃心台灣人才會因網路上的言論告人 04/23 16:27
的確如果是在網路上的言論,有些殺傷力不是很高
可能被罵的就不會想告
譬如:
某A : L0v35就一個弱智屁孩而已阿,講話跟狗屎一樣臭
這樣某A應該不會被告,除非被罵的是玻璃心
但是如果情況是這樣:
某B : L0v35就那個誰誰誰阿,他老母每天都出去討客兄啦
某B : 我們社區的都認識他爸,綠帽都不知道戴多大,難怪L0v35長的不像他爸
某B : 哪天也想試試看他媽媽玩起來爽不爽~~科科
(下面推文一片XD)
這樣某B應該就有可能會被告
因為就涉及了一些不實的言論跟誹謗
除非兩種情況才不會被告:
1. 被誹謗的怕法院認證
2. 被誹謗的真的心胸很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