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3篇「心地楊」 網友指疑全是「這個人」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5-04-23 16:46:04
※ 引述《dearevan (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23/597563/
: 網友發現「這個人」臉書發文語氣,跟靠北心地楊文章內容雷同。翻攝靠北部落客
: 2015年04月23日14:39
: (更新:網友意見)
: 藝人楊又穎疑因遭網路謾罵走上絕路,更有網友列出43篇「靠北心地楊」文章,直指就是
: 這樣害了她,還有網友發現這些文章的語氣,都跟「這個人」相當雷同。
: 眼尖的網友發現,「這個人」也在自己的臉書上發文批評楊又穎說「你還是在抄我這個路
: 人的推特微博跟pick內容跟語氣在匿名婊人騙錢又獲利啊,騙很大耶」、「你學我的插花
: 梗啊,妳插的很難看根本沒用心,跟妳虛偽心機又在作弊的為人與偷懶又裝傻的工作一樣
: 差勁」。
: 不僅如此,還有網友發現「這個人」在楊又穎自殺後,還到其中一篇的「靠北心地楊」文
: 章底下留言「我並沒有高興,因為我也不希望這樣的事發生,我只是表達了她給我的感受
: ,很抱歉,但你們不是我,請不要這樣解讀我的意思」,雖然留言後沒多久即刪除,但仍
: 被網友截圖留下證據。「這個人」被網友發現後,也隨即遭圍剿,如今「這個人」臉書也
: 已關閉。
: 對於「這個人」的身分網友也相當好奇,隨著楊又穎哥哥出面轉述遺書內容後,網友認為
: 「這個人」一定是同業,「根本就是業內競爭」,更有網友揚言要肉搜、逼她出來道歉。
: 但也有網友認為,現在把「這個人」肉搜出來,那不也是一個霸凌的行為?應該是要政府
: 出來立法、遏止這種網路霸凌行為。(葉國吏/綜合報導)
: 出版:08:11
: 更新:14:39
: 「這個人」還在臉書上留言,自稱「我也不希望這樣的事發生」。翻攝靠北部落客
: 5.備註: 佛地魔 是你?!
楊又穎有公然污辱和誹謗罪可以告這個網友,甚至可以趁機撈一筆民事賠償,只可惜他不
夠聰明選擇自殺這條路了,明明有法律依據能提告的東西,怎麼還有記者在跳針該不該立
法?智商無下限嗎?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4-23 16:47:00
家人可以告
作者: postpost (巴洛克)   2015-04-23 16:47:00
覺得Ptt應把此人找出來以免被抹黑潑糞 蘋果留言有名字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4-23 16:47:00
臉書對這一條是不肯提供協助的~~~
作者: SleepingMan (五分鐘生活圈)   2015-04-23 16:47:00
剛有看到有人推無碼的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5-04-23 16:48:00
他看起來有那麼聰明嗎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4-23 16:48:00
不然像之前在靠北部洛克納編貼的.臉書根本不甩台灣法院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5-04-23 16:48:00
確實是該找出來,否則因他一個人讓全體網路使用者背黑鍋,
作者: dearevan (有情有義流浪漢)   2015-04-23 16:48:00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04-23 16:48:00
FB不提供資料,你要告誰呀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5-04-23 16:49:00
這根本不是一件好事。沒有網路霸凌,只有他一個人霸凌楊。
作者: gunfighter (B51)   2015-04-23 16:49:00
跟法官說 這人語氣類似 請判她有罪 看法官要不要理你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15-04-23 16:50:00
本來就有法律規範結果現在風向變成要限縮網路言論自由
作者: postpost (巴洛克)   2015-04-23 16:50:00
鄉民上呀 揭穿網路霸凌的真相 真相只有一個!(配音)
作者: gnidnic (gnidnic)   2015-04-23 16:50:00
通保法修過後,要調個資不是超難了嗎?要怎麼告?
作者: ivansai   2015-04-23 16:50:00
所以害她自殺的這個人到底是同學還是同事?
作者: gainsborough (風塵)   2015-04-23 16:50:00
FB不提供資料?有人告了嗎?立案了嗎?檢調調查了嗎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5-04-23 16:51:00
說正格的,她老爸官做這麼大,沒一點關係可以去查嗎?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4-23 16:51:00
不管是同學還是同事都是私事,根本和網友鄉民無關阿!!!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5-04-23 16:51:00
一群人自以爲白了
作者: jupei (沛)   2015-04-23 16:52:00
靠 找到啦!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4-23 16:52:00
怎麼反而是一堆活該被酸的人跳出來哭哭說我也是受害者
作者: gainsborough (風塵)   2015-04-23 16:52:00
檢調準備相關資料找FB了嗎?都沒有的話在扯啥不提供
作者: shawn11 (現在要一人一百救 LN了嗎)   2015-04-23 16:52:00
他自殺是身邊小人讓他不知該相信啥 網路只是讓她心情不好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04-23 16:53:00
FB只對殺人毒品組織犯罪擄人勒贖兒少妨害電腦等才提供,一
作者: pz5202 (tata)   2015-04-23 16:53:00
讚啊!找到了!是她同班同學吧!
作者: groupie (再見濁水溪)   2015-04-23 16:55:00
只要靠北版版主把當初投稿的文件原始的交出來就好了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04-23 16:55:00
般防礙名譽之類的是不提供,這算言論自由
作者: groupie (再見濁水溪)   2015-04-23 16:56:00
檢調單位應該有辦法找出版主群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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