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insinal (Chris)》之銘言:
: 有沒有我檯面上打建商,檯面下開大獎有錢大家賺的八卦?柯p不管管?
: 2015/04/17
: 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916/842568-建商未售屋-明年稅率降
: 台北市房屋稅今年大幅調高,建商是苦主之一。未售出的餘屋超過三戶以上,每戶都被課
: 以3.6%的稅率,等於房屋稅增加三倍。台北市財政局長蘇建榮昨(16)日表示,已聽到建
: 商的心聲,未來其一年內沒有售出的房屋,適用稅率考慮降為2%
: http://udn.com/news/story/6840/838894-怕柯P-台北建商、囤屋戶釀大逃命潮
: 房屋稅稅率區間由財政部依權限訂定,然後交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採取多少稅率,多數縣
: 市針對非自用住宅大多以最低稅率一.五%課稅。但台北市為打房下猛藥,將非自住之住
: 家用房屋稅率分成三種情況課徵,除了三棟自住房屋外,持有非自住房屋兩戶的稅率是二
: .四%,囤房三戶以上者稅率為三.六%,造成部分囤房者稅率瞬間翻三倍。
原原PO那篇我自己說某些人不要再護航,後來覺得這樣說不妥,
在此先道歉,收回剛剛的話...
有些人覺得別的縣市對非自住住家用的房屋稅課1.5%,
而台北市已經課了2.4%及3.6%,甚至像這篇建商第1年先課2%,
已經是非常了不起了,也覺得非常合理,
(其實這是從去年7月就開始做的了,
因為104年的房屋稅是從103年7月1日算到104年的6月30日,
然後在104年5月1日至5月30日開徵,
姑且不論是誰的功勞,
總之不是柯P決策的,
但現在是他或財政局決策要調降的)
進而再炮轟前台北市副市長沒做什麼事,
我覺得就有點模糊焦點了,
因為事實上對房屋稅率要怎麼規定,
本來就規定在各縣市政府的徵收自治條例裡頭,
或許外縣市覺得貿然實施高稅率不妥另有原因,
或者他們也有受到財團及建商的壓力,
這種台面下的事,永遠都不會有人知道...
但是台北市財政局獨厚建商,
讓他們第一年持有房屋時,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
第二年仍繼續持有才課以3.6%,
乍聽之下好像也蠻合情合理的,
然而一般民眾呢?
雖然一般民眾得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設定3戶為自住住家用,
假設1間自己夫妻住,2間給2個子女住,
他購入第4間就要馬上被課以2.4%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嗎?
他可能也不想囤屋,只是想換房但無奈房市冷清,
一時也賣不掉,為什麼財政局長不聽聽他們的聲音呢?
為什麼不第2年開始再對他課非自住住家用稅率呢?
或許有人會說,有些人是已經持有很久的,
對,這種人也很多,對他們課以重稅或許也蠻合理的,
只是對我上述所舉的例子,為什麼柯P及財政局長聽不到,
就能聽到建商的聲音...
有些人還是蠻理性的,說想聽聽之後柯P的說法,
但我猜測財政局長的說法就是定案了吧!
除非這件事情吵到翻過去...
補充說明一下,有人會說能買第4間以上是好野人,
對他課一下重稅也蠻合理的,
但那是某部分人,並非全部持有4戶以上都是有錢人,
因為這次的非自住房屋是全國併計,
所以你在中南部老家有一棟祖先留下來的房屋,
就算已經繼承到第3代了,你名下只分到百分之1的持分,
他還是給你算一戶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