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馬英九提名大法官人選 竟曾釀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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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00:45
總統馬英九提名4名大法官人選,其中現任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因曾判馬英九特別費案
無罪定讞,遭外界抨擊「酬庸」。昨又有讀者投訴,指林俊益擔任北檢檢察官時釀冤獄,
記者向林俊益查證,他表示;「不記得」,但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直指林確實曾造成男子
黃志成被關9年,之後獲冤獄賠償1693萬元,並批馬英九提名林俊益「根本玷汙了法律聖
殿。」
《蘋果》昨致電林俊益查證,林先是訝異表示:「我真的沒印象耶!」記者提示黃男犯行
和處境,林仍稱不記得當初承辦本案,並說「他(黃男)不是名人,時間又過這麼久,真的
想不起來」,但林最後表示:「不應該以成敗論英雄」,認為既然曾有法官判決黃男死刑
,證明審理中所有的證據都是需要取捨的。黃男則因聯繫不上,不知回應。
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則表示,他曾向承辦黃男冤獄案的人員查證,政治當初黃男案件的承
辦檢察官就是現在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林孟皇痛批:「大法官是人權的維護者,林俊益
卻連自己做錯了還鬼扯,如此可見,提名他當大法官根本玷汙了法律聖殿。」林孟皇強調
,當初林俊益傳喚黃男一次未到,未經拘提就直接發布通緝,「通緝是非常謹慎的事,一
定要經過拘提不到的程序才可通緝,林違法通緝黃男,導致黃男在獄中受苦,林卻沒受到
懲處,根本踐踏人權,沒資格當大法官。」
全案起因1989年間,已離職的台南市教育局社教課長陳震鑾遭人殺害,兩名共犯槍決伏法
前,根據照片指認黃志成涉案,當時承辦本案的檢察官正是林俊益,林雖有寄發傳票通知
黃男到案,但因簽收傳票的是黃男中風的祖父,但黃男在外工作,並未接到傳票,因此沒
出庭,隨即遭林發布通緝,直到1994年黃男在嘉義縣被逮後羈押,隨即被認為有逃亡之虞
遭收押,並依違反《懲治盜匪條例》起訴,全案纏訟9年多,黃男始終堅稱並沒犯案,但
仍8次被判處死刑。
黃男在監所與妻小分離,一度萌生死意,最後法官認為僅有2名共犯指認而無其他證據,
判黃男無罪定讞,黃男重獲新生,並聲請冤獄賠償2286日。
冤獄賠償覆議決定書認定,檢方將傳票寄到黃男位於嘉義朴子的戶籍地,由祖父代收,但
黃男祖父罹患腦中風等多重性疾病,根本無法將傳票告知黃男,黃男也自承當時外地工作
,無人通知他出庭,也根本不知遭通緝。
冤獄賠償委員會認為,傳票雖合法送達,但黃男並不知被傳喚也不知涉案,檢察官跳過拘
提程序,直接通緝黃男,導致黃男被羈押後卻判無罪,身心受創,因此以最高一日5000元
的冤獄賠償金折算刑期,賠償黃男1693萬元。(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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