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hohzone (阿光)》之銘言:
: 一. 霸凌一直都存在所以我們要解決他,
: 網路霸凌是現代科技需要解決的一種霸凌
: 二.以前沒有重視,死了一個以前根本不認識的人才來重視,這叫消費死者。
: 不對,現在開始重視叫做解決問題,死了人開始重視的問題,種族問題如此,言論自由如
: 此,宗教自由亦如此,有甚麼不對?
: 三.不去捉出黑函抹黑的兇手,而一股腦的推給網路,說這叫網路霸凌,那是鄉愿。
: 黑函透過網路傳遞霸凌,由終端來想辦法解決有甚麼不對,twitter就是在朝這個方向改
: 進的,而twitter是世界上最重視言論自由的社群網路之一。
: 四.批評不等於網路霸凌,有些人講錯話被罵叫批評,不是霸凌。
: 講錯話可以被批評,我們都知道,我的文也是這樣寫,但是我覺得我們要學習接納每個人
: 都有可能講錯,這跟霸凌無關,這是我們的社會對錯誤言論是否零容忍的問題。
: 五.言論自由就是這樣,不是搞一個網路實名制出來,霸凌就會消失。
: 我沒有說要實名制...
通篇都是建立在網路霸凌導致死者自殺的前提之下,所以要管控網路言論,
你不覺得有點問題?
心理醫生都會跳出來指責大眾不該過度簡化自殺理由的這時刻,
你把所有的原因都歸咎於「因為她在網路上被罵很慘所以她自殺了」
你不覺得奇怪?
唯一可以證明死者為何受到霸凌,就是檢調人員一一訪查,從身邊的人,
到工作環境,從個人的醫療狀況,以至於追蹤污衊當事人匿名者的身份,
才有辦法讓案情水落石出。以最著名的Amanda Todd一案為例,
警方不是沒有權力去追查誰在網路上持續對當事人性剝削的。
所以今天你很直觀地就說網路霸凌是主因,未免過於武斷,也是對死者不敬。
且今天警察已有權針對個案調閱網路資料,你卻說通盤檢討是必要的,這叫無限上綱。
再來,比方說炎姓歌手的失言,你的觀點也是錯誤的。
網友們不是拒絕接受他失言或犯錯,而是諷刺他的傲慢。
如果炎姓歌手被指正之後就大方道歉,那麼鄉民倒地追加,恥笑他的智力,
這叫不厚道,沒雅量,如你說的,無法容忍公眾人物失言。
但今天炎姓歌手的問題在於他第一時間是傲慢的,拒絕認錯的,
不認為自己有問題的,把對方的提醒與指正當成是找碴、弔書袋,
而極其不友善地嘲諷對方「你地質系的嗎?」
這才是真正觸犯到作為公眾人物的大忌。而這跟言論自由有關嗎?
顯然沒有。 如果說嘲諷他人是種言論自由,那麼炎姓歌手行使這種自由,
別人自然也有權利嘲諷他,不是嗎?
一個歌手在有幾十萬粉絲的公眾場合,用不屑的語調對待一般民眾,
迴避自己的失言,而遭致成千上萬人的指責,這不叫網路霸凌,
人們無法原諒的也不是他的無知,而是他的態度。
總結來看,王王冷的文章突顯的並不是要我們忽略網路霸凌的問題,
而是媒體與少數不肖的公眾人物們,任意上綱,不當消費自殺死者的事實,
那些人都犯了錯,而現在這名自殺者卻成了他們不需改進的藉口,
一切都是網友的錯,請問這樣對嗎?又對得起死者嗎?
如果今天死去的是你身邊的人,你會希望找到真正的兇手,
還是要無數人的自由,跟著他(她)一起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