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學名:Equus ferus caballus),是一種草食性家畜,廣泛分布於世界各地,原產於
中亞草原,4000多年前就被人類馴養,15世紀後,才被歐洲殖民者帶到美洲和澳洲地區。
馬耳小而直立,面部長;額、頸上有長鬃,尾有長毛,四肢強健,內側有附蟬,第三趾最
發達,趾端有馬蹄,其餘各趾退化;毛色複雜,有騮、栗、青、黑等。
馬主要作為役使家畜,用於騎乘、輓車和載重,在戰爭、交通與勞動中運用。在歷史上起
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直到工業革命蒸汽機出現以前,一直是主要的拉車動力,以至後來「
馬力」成了衡量機器功率的單位。在山區無法行車的路上,馬至今仍是主要的運載工具。
在戰爭中最早也是拉戰車,由游牧民族首先發明騎乘,中原民族直到戰國時期趙武靈王胡
服騎射才開始出現騎兵,古希臘與古羅馬都有騎兵。馬鞍也是游牧民族發明的,後來經過
不斷的改進;馬鐙的發明有多種說法,包括斯基泰人發明說,印度人發明說,中國人發明
說等,而在大陸流傳的馬鐙的發明說法則是中國人在漢朝發明的,一開始只是一個,為便
於上馬,後來發展為一邊一個,波斯人稱為「中國鞋」,後來才傳到歐洲。直到進入20世
紀之後,由於各種戰車、直升機的出現和普及,騎兵才開始退出戰爭。現今騎乘多用於賽
馬運動,有的大城市巡警也還用馬。
馬也可以作為乳用和肉用,伊斯蘭教律法禁止食用馬肉(回族、阿拉伯人與波斯人,但突
厥人不禁止),公元732年教皇格列高利三世下令禁止基督教徒食用馬肉,但後來作用不
大,現在法國人、義大利人都食用馬肉,日本人認為馬肉是營養豐富的肉食。在二戰期間
,美國允許肉店供應馬肉以彌補牛肉供應不足,但二戰結束後,在美國西部牧場主的壓力
下,又禁止供應馬肉。馬乳一直是游牧民族的食品,尤其適合釀造「馬奶酒」。
隨著馬的使用功能淡化,20世紀後半期,許多國家培育出各種小馬,作為寵物或導盲用途
。現在經過幾千年人的培育,馬的種類繁多,從高達2米到只有0.56米,體形各異。
在科技發達的現代社會,馬除了娛樂大眾外,還有其他用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