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法規範 全民抵制 網路霸凌

作者: ganggang0604 (MOMO毛)   2015-04-24 08:18:17
※ 引述《winchin (撼動宇宙的第一小步)》之銘言:
: 我覺得這說法有點怪怪的:
: 不希望在此刻追究PO文霸凌的人,但呼籲對網路霸凌能立法規範
: 話說,現行法規其實就可以懲罰網路霸凌的人
: 比如毀謗、公然侮辱、恐嚇....
: 你受到霸凌,只要去報案,檢警就會去查
: 不怕沒法條可以用
: 但現在家屬卻選擇不追究po文的人,等於自動放棄法律上的權利
: 那又何必要立法?
: 1. 所謂的網路霸凌,就跟學校霸凌一樣,範圍太廣了
: 要規範很難
: 總不能規定一律只能講好話,其他批評的言論都算網路霸凌吧
: 也因為範圍太廣,又牽涉到言論自由,難度太高,爭議性也太大
: 2. "法律只保障懂得為自己捍衛權利的人"
: 已經有法規在那裏了,卻不控告和追究,這等於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 那立再多法也沒用阿
: 舉個例子,學校霸凌會牽涉到恐嚇、傷害、殺人、性侵、公然侮辱...等
: 這都有法條可以去規範霸凌者,為自己爭取權利
: 但若家屬不去控告,只會呼籲說要立法規範學校霸凌
: 這不是很矛盾嗎?
: 已經有法規了卻不走法律途徑,但又要求立法規範
: 到頭來,立再多法,當事人或家屬不提告.....也是沒用阿
: 總之,我還是認為家屬先去報案揪出po文者吧
: 先有法律行動
: 倘若案子判出來刑度太輕,或者無法討回公道
: 到時再推動修法,提高刑度
: 這才是比較合宜的做法
: ※ 引述《hata5566 (白色力量)》之銘言:
: : 立法規範 全民抵制 網路霸凌
: : 女模Cindy楊又穎(本名彭馨逸)日前自殺身亡,昨天她的哥哥彭仁鐸出面召開記者會,
: : 公布楊留給粉絲的遺書並宣讀聲明。他說,不希望在此刻追究PO文霸凌的人,但呼籲對「
: : 網路霸凌」能立法規範,這是一家人努力的目標,希望人人都「別成為網路言語霸凌的共
: : 犯」。
: : 多元批評 乏尊重與善意
: : 彭仁鐸昨在妻子的陪伴下,拿著妹妹的手機及聲明稿現身。他表示,妹妹在遺書中說,讓
: : 她情緒起伏最大的原因之一就是現在網路流行的「汙衊式霸凌」,希望她的一死,能喚醒
: : 更多人抵制匿名抹黑。
: : 彭仁鐸說,這個社會習慣各式各樣的發言與批評,表面上看,似乎是多元與包容,然而一
: : 旦少了尊重和善意來維繫,為社會帶來的是紛亂與傷害。
: : 汙衊霸凌 她陷憂鬱地獄
: : 彭仁鐸說,家人持續陪伴Cindy就診,從診所到大醫院,甚至到自殺防治中心,前後5個月
: : 了,但仍走不出被霸凌的陰影。她情緒起伏的最大原因,就是現在流行的「汙衊式霸凌」
: : 。「Cindy認為網路上抹黑造謠的人,很可能就是她身邊的朋友,讓她非常苦惱,不知道
: : 可以相信誰。」
: : Cindy在遺書上寫著:「每個人都會為了保護自己而說謊,但請記得誰也騙不了自己,我
: : 將帶著事實到別的地方去,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地獄。」網路霸凌讓她深陷憂鬱地獄,
: : 「手機傳來安慰訊息,我們無法解鎖,更捨不得關機,希望妹妹能感應到。」楊又穎的哥
: : 哥憶及妹妹一度哽咽:「其實愛妳的人遠比抹黑妳的人多很多,娃娃(指Cindy)妳現在
: : 知道了嗎?」
: : 留言按讚 都是霸凌共犯
: : 楊又穎在遺書中說想找出這個人,但家屬不願追究誰是霸凌的凶手,只希望楊又穎的離開
: : ,讓更多人重視言語霸凌、抵制匿名抹黑。
: : 彭仁鐸強調,無意把矛頭指向特定對象或網站,但對那些曾在網站為「汙衊式霸凌言語」
: : 留言、按讚的人,他說,「希望他們知道不要以為說幾句話不會怎樣,別成為網路言語霸
: : 凌的共犯」。
: : 彭仁鐸表示,現下沒有法律管「網路霸凌」,家人期盼現階段能先推動一平台,在臉書成
: : 立反匿名霸凌的活動,讓所有像Cindy一樣、遭網路霸凌的人得以透過平台尋求解決問題
: : 的管道。
: : 中國時報
: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424000366-260102
先聲明,我並不支持實名制,也不支持太自由的說法,但我並不怕實名制,。
我認為任何人網路發言都該三思而後行,給予的自由本來就該負起相當的責任,不可否認
的的確很多人仗著法律上人情面與麻煩放肆的亂放話。
從政府到學運,從宗教到性別,都隨處可見,活該死好、暴政、惡心或隱喻性的漫罵等情
緒性的攻擊。
這些事情本來就不該是政府去管理,因為這跟本就是最底限的處理方式,至少我們應該先
由自己做起,不在讓媒體帶風向起鬨,不在冷眼觀看他人無肆的漫罵。
不需法律拘束之前,憂先考量的是如何停止風氣的惡化,當然政府如果決議管理也不該認
同,希望大家共勉之。
第二次發文,大家巴掌打小力ㄧ點。
作者: hereiam1022 (迴旋舞)   2015-04-24 08:19:00
同意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5-04-24 08:20:00
=========== 杜絕網路霸凌,從尊重馬總統開始 =========
作者: area41gold (area41gold)   2015-04-24 08:20:00
二樓 總統都不尊重人民 還要尊重他
作者: taimu (?)   2015-04-24 08:22:00
這可能要從教育著手 甚至隔絕家庭影響 而必須從小集中管理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5-04-24 08:23:00
別人撿大便丟你,難道你也要撿大便丟回去?
作者: taimu (?)   2015-04-24 08:23:00
然後禁止一切傳播物 所有東西都必須審查 建造一個烏托邦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15-04-24 08:24:00
好!我把你當人看!夠尊重你了吧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4-24 08:26:00
現在已經是實名制了,如果有人要告你,電信警察從IP就可以追蹤到你的真實身分,之所以要再特別強調實名的原因
作者: ashinly1021 (Ashine)   2015-04-24 08:26:00
鄉民只會認為自己沒錯,是別人霸凌的。
作者: kutkin ( )   2015-04-24 08:27:00
現在是不告不理 不算實名制換言之 你講的電信警察 就算沒有實名制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5-04-24 08:27:00
鬼島實名制只會變成政黨打壓用的工具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04-24 08:27:00
出門記得把身份證貼在額頭上 >.ob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4-24 08:27:00
那就不一定,既然對方不斷的造謠批評,那麼,如果到了無法
作者: kutkin ( )   2015-04-24 08:28:00
政府要用電信警察 本來就跟實名制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4-24 08:28:00
忍受的程度,不如就把身家押上去,大家法庭上見不就好了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04-24 08:28:00
網路實名制,這樣就看不到政黑無下限的言論啦
作者: saul17 (阿堯)   2015-04-24 08:28:00
給你推 本來就不應該侵犯他人的自由
作者: kutkin ( )   2015-04-24 08:29:00
除非電信業者都是外資公司可以不理政府不然政府想為了政治查你IP 本來就是想做就做王金平都會被監聽了
作者: taimu (?)   2015-04-24 08:30:00
這東西本來牽涉的東西就很廣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4-24 08:31:00
那得先對"實名制"的內容做個定義,我認為可以透過法定程序追溯到個人真實身分的,就算具有實名制的本質了。
作者: bigheadpro (極凶麒麟)   2015-04-24 08:32:00
有更多的問題在於現實身分洩漏造成的困擾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4-24 08:32:00
當然,可以透過isp公司由IP追查到發文者真實身分這件事
作者: taimu (?)   2015-04-24 08:32:00
可能要搞的話 作家不能用筆名 藝人不能用藝名 新聞要付記者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4-24 08:33:00
對堅持必須完全匿名的人來說,顯然還是不夠匿名
作者: taimu (?)   2015-04-24 08:33:00
都必須納入 不然只是工具不同而已 因為霸凌者永遠不缺工具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4-24 08:34:00
如果申請通訊網路的時不用檢附個人身分資料的話,才算是
作者: kutkin ( )   2015-04-24 08:34:00
你講的是政府可以因為實名制去查你的資料
作者: kutkin ( )   2015-04-24 08:35:00
事實是 政府早就可以查你的資料 根本不用實名制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4-24 08:35:00
並同時保留透過法律程序被追訴真實身分的可能,也算種平衡
作者: taimu (?)   2015-04-24 08:35:00
= = 看韓國實施就知道了 反而匿名/跳板科技大躍進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4-24 08:36:00
那公民要做的,就是監督這個透過"特定法律程序"取得個人
作者: taimu (?)   2015-04-24 08:36:00
原本政府查的到 因為有這道牆 大家會更去突破 變更難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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