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英九提名大法官人選 竟曾釀冤獄

作者: happy138 (正義同學)   2015-04-24 11:18:12
※ 引述《chris610020 (可悲的阿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馬英九提名大法官人選 竟曾釀冤獄
: 3.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 2015年04月24日00:45
: 總統馬英九提名4名大法官人選,其中現任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因曾判馬英九特別費案
: 無罪定讞,遭外界抨擊「酬庸」。昨又有讀者投訴,指林俊益擔任北檢檢察官時釀冤獄,
: 記者向林俊益查證,他表示;「不記得」,但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直指林確實曾造成男子
: 黃志成被關9年,之後獲冤獄賠償1693萬元,並批馬英九提名林俊益「根本玷汙了法律聖
: 殿。」
: 《蘋果》昨致電林俊益查證,林先是訝異表示:「我真的沒印象耶!」記者提示黃男犯行
: 和處境,林仍稱不記得當初承辦本案,並說「他(黃男)不是名人,時間又過這麼久,真的
: 想不起來」,但林最後表示:「不應該以成敗論英雄」,認為既然曾有法官判決黃男死刑
: ,證明審理中所有的證據都是需要取捨的。黃男則因聯繫不上,不知回應。
: 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則表示,他曾向承辦黃男冤獄案的人員查證,政治當初黃男案件的承
: 辦檢察官就是現在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林孟皇痛批:「大法官是人權的維護者,林俊益
: 卻連自己做錯了還鬼扯,如此可見,提名他當大法官根本玷汙了法律聖殿。」林孟皇強調
: ,當初林俊益傳喚黃男一次未到,未經拘提就直接發布通緝,「通緝是非常謹慎的事,一
: 定要經過拘提不到的程序才可通緝,林違法通緝黃男,導致黃男在獄中受苦,林卻沒受到
: 懲處,根本踐踏人權,沒資格當大法官。」
: 全案起因1989年間,已離職的台南市教育局社教課長陳震鑾遭人殺害,兩名共犯槍決伏法
: 前,根據照片指認黃志成涉案,當時承辦本案的檢察官正是林俊益,林雖有寄發傳票通知
: 黃男到案,但因簽收傳票的是黃男中風的祖父,但黃男在外工作,並未接到傳票,因此沒
: 出庭,隨即遭林發布通緝,直到1994年黃男在嘉義縣被逮後羈押,隨即被認為有逃亡之虞
: 遭收押,並依違反《懲治盜匪條例》起訴,全案纏訟9年多,黃男始終堅稱並沒犯案,但
: 仍8次被判處死刑。
: 黃男在監所與妻小分離,一度萌生死意,最後法官認為僅有2名共犯指認而無其他證據,
: 判黃男無罪定讞,黃男重獲新生,並聲請冤獄賠償2286日。
: 冤獄賠償覆議決定書認定,檢方將傳票寄到黃男位於嘉義朴子的戶籍地,由祖父代收,但
: 黃男祖父罹患腦中風等多重性疾病,根本無法將傳票告知黃男,黃男也自承當時外地工作
: ,無人通知他出庭,也根本不知遭通緝。
: 冤獄賠償委員會認為,傳票雖合法送達,但黃男並不知被傳喚也不知涉案,檢察官跳過拘
: 提程序,直接通緝黃男,導致黃男被羈押後卻判無罪,身心受創,因此以最高一日5000元
: 的冤獄賠償金折算刑期,賠償黃男1693萬元。(吳珮如/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424/598234/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這個跳出來批的林孟皇法官也沒多好,
當初林益世貪汙案無罪就是他判的!
現在還敢出來機機歪歪,假正義!
有沒有林孟皇法官假正義的八卦?
作者: jogoya (運動是為了吃更多美食)   2015-04-24 11:20:00
一切有關討論騜人事案的,全不都不准有八卦,結束
作者: gwenwoo   2015-04-24 11:21:00
*KMT不意外*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4-24 11:22:00
管他 這種互咬對社會是好事
作者: yfme (中螢)   2015-04-24 11:23:00
八卦版都沒八卦了
作者: gohst1234 (阿龍)   2015-04-24 11:25:00
不準霸凌馬皇
作者: thanxU9527 (謝謝你!9527)   2015-04-24 11:29:00
本來以為他很敢講…沒想到林益世案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2015-04-24 11:41:00
就覺得怎麼提名他不是提名我的狗咬狗..XDDD
作者: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4 11:51:00
怪檢察官冤獄也很怪…而且通緝也不是他決定的…這超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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