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影射「玩女人」 吳秉叡獲賠110萬定讞
前國策顧問蔡有全2011年7月間在《頭家來開講》、《2100全民開講》等政論節目,以及
接受《美麗島電子報》記者吳子嘉訪問時,先後4次影射民進黨新北市黨部前主委吳秉叡
,曾經睡人妻及支持者女兒。吳秉叡怒告蔡有全、吳子嘉求償並要求道歉。最高法院今判
決蔡有全、吳子嘉各須賠償80萬元、30萬元,合計110萬元,外加登報道歉。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蔡有全在政論節目說:「我台北縣這個朋友、現在新北市,在不分區安全名單
內」、「我台北縣這個我曾疼惜過你這個朋友,你有沒有玩過女人,我們支持者的女兒好
不容易栽培...。」等語
另在接受吳子嘉採訪時說:「當地人士對於這位『吳姓前立委』幾乎都是嗤之以鼻,且理
由竟然都不約而同的指向這個人有『性醜聞』」、「許多地方樁腳都直指這位前立委『睡
自己的助理』,而且對方的父親,還是自己重要樁腳的女兒,『搞婚外情還始亂終棄,這
算是臺灣人的基本傳統價值嗎?」、「這位前立委『睡支持者的女兒』就算了,事後竟然
還繼續『睡議員』,『這還談不到道德問題,因為這已經超越人跟動物的界線了!」事後
吳子嘉以「吳姓綠委睡人妻女」、「吳秉叡搞不倫」等標題寫成報導。
法院審理時,蔡有全辯稱並未指名道姓,吳子嘉則強調報導前已盡查證義務,但法官認定
蔡的影射言論足使外界認為吳秉叡有不道德的性關係,而吳子嘉在報導前並未訪問吳秉叡
,2人均須為無法證實為真的誹謗言論負責,因此判決2人都要賠償道歉。(丁牧群╱台北
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24/598405/ (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