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之銘言:
: 一般人親友含冤而死,怎麼說也該查個水落石出。
: 含不白之冤,讓真正生事的傢伙,輕鬆過日。
: 死者會瞑目嗎?
: 明明整件事,就是熟知cindy動態的熟人所為,
: 今天楊又穎被刻意抹黑造謠,受不了自殺,這家人說不想追究。
: 明明有特定人,特定留言可以鎖定,冤有頭債有主。
: 他哥哥,不去抓真正的兇手。
: 跳出來扯網路匿名抹黑。
: 這種心態,到底在想什麼?
很簡單阿 不是都懷疑說是熟人了 查到霸凌的事是小
但如果要鬧上法院,法律可沒有"言語致死罪"
而是要告毀謗,這時就要調查放話的人是不是說的是事實了
但如果查出放話的人說的是事實有依據怎辦???
而且這也不是重罪,不會有啥法律制裁的
當然我願意相信家屬不願告人了,給社會自己反省
不過說真的網路毀謗要告就告下去吧,別悶在心理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4 19:00:00民事求償 會比刑事更有效
作者:
halusai ( )
2015-04-24 19:00:00感覺這個「熟人」一定是目前線上的藝人 不可告人
作者:
LoveMoon (我不是魔獸三國作者.....)
2015-04-24 19:00:00你也懂涉及私德?
作者: dferww55 2015-04-24 19:01:00
不想發動另一場網路霸凌吧,要不依一開始的氣氛根本不用告,公佈是誰,那人就會被人肉到很痛苦了
我記得如果是與公眾利益無關的私德問題 就算是事實還是有罪
作者: dferww55 2015-04-24 19:03:00
就連鄉民都會自告奮勇的大舉進攻
作者: hank11235813 2015-04-24 19:06:00
言語致死罪 聽起來就很荒謬 可以無限上綱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4-24 19:06:00說不定是XX幫的新星 自己人不打自己人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5-04-24 19:06:00或是對方也有把柄 爆出來她會開始牽肉粽
作者:
Harionago (Harionago)
2015-04-24 19:06:00可以私下調查 沒必要讓媒體網友知道啊讓媒體網友知道絕對會有一堆不相干的人跑來參與下一場霸凌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04-24 19:08:00可以告毀謗…但是要本人高…要本人告…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4-24 19:10:00死者會安息嗎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04-24 19:11:00造謠害死人應該有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的…菲律賓便當事件那個造謠的人有被判刑…還有一個在網路上造謠壞人隨機…在鄉下亂抓走小孩…那個後來也有判刑…但是判刑又如何…判得比黑油毒油黑心食品污染幾萬人間接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04-24 19:15:00得莫名其妙的病拖很久才死…判比這些重又有什麼意義?…不起訴?…對不起我記錯…(噢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