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自己每天睜開眼睛就感受到滿滿的敵意,承受層出不窮的攻擊性言論直到入眠,
即便誠懇的想要找對方理性討論,自清,
但是散播這些未經妥善求證的言論加以攻訐,抹黑的人,
卻更寧願躲在網路的黑幕之後暗自洋洋得意,
這些人嘗試一次,兩次,三次都沒受到任何相應的後果,
接著理所當然就會惡向膽邊生,加碼再加碼,見獵心喜,更加不在意發言背後的真實性,...
這種令人倍感無力的磨難,
我想應該就是這次小天使又穎在生前最後的時光的最佳寫照.
今天之所以這個議題會在各主流媒體爆炸,發酵,
想當然爾是因為社會上的主流意識對於這種歪風的容忍,已經到了極限...
大家總是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台灣最重要的價值是人情味"
中華民國這個總是以民主法治自豪的社會,
網路固然是個呈現集體創意的好平台,但是卻也衍生了不堪的一面.
這次藉由又穎的悲劇,
或許到了該有一些促進自律的規矩,讓大家得以遵循的時刻了!
※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 引述《xa9277178 (楓曦)》之銘言:
: : 雖然知道此篇應該會被噓翻還是要講,
: : 一堆人"反網路霸凌立法",真的很像是
: : 假設你媽炒菜有點鹹,你跟你媽說少放點,
: : 然後你媽不爽就說:阿不然以後不要放鹽就好了。
: : 這樣極端的完全否認,根本莫名其妙。
: : 你說網路沒霸凌?
: : 說什麼這才叫做真誠真實的反應,根本是合理自己的暴行。
: : 你在路上看到別人說你不喜歡的話,做你不喜歡的事,
: : 你會直接過去罵他白痴智障嗎?
: : 你應該很容易會被人家打吧...
: : 那麼你說網路相對於現實是不是有合理言語施暴的方便性?
: : 絕對是有的阿,還一直跳針什麼,網路IP查的到阿,沒
: : 匿名性阿什麼之類的,根本就沒搞懂問題。
: : 問題是網路上的確就是很方便去讓這些自以為中肯的人,
: : 行其合理、中立、客觀別人又一定要接受的惡劣言語。
: : 所以我認為立法保護一個人不受惡意對待的法益超級合理,
: : 還什麼丟雞蛋勒,你不負責任沒查證就酸別人的時候雞蛋丟不到你、
: : 懶得為了一句垃圾話上法院告你,所以你就覺得自己都是對的?
: : 以下開放回文「垃圾」、「白痴」、「滾」、「智障」,
: : 這就是水準,我有說錯嗎?
: 首先,在PTT待過好一陣子的都知道有訟棍這種東西存在,引你做出不當發言再來去告你。
: 所以誰跟你說網路言論是沒法可管的?誰跟你說查不到當事人的?
: 在現實中遇到這類事不也是上法院嗎?難不成在現實中你就能不管法律直接打下去?
: 不去告是你放棄自己的權益,這能怪誰?
: 所以即然本來的法律就有能力做到管理,你又刻意立個新法想做什麼?
: 不用腦子想也知道想管制網路言論,不是嗎?
: 而且霸淩只有網路有嗎?嚴重的霸淩常都是因為和生活圈內的人重疊才會嚴重。
: 網路那麼大,又不是什麼名人的話,誰沒事會去霸淩別人。沒身旁的人炒作,誰會去注意
: 那些聽都沒聽過的人?
: 所以即然要反霸淩,現實中的霸淩更嚴重怎不去管,只管網路是想做什麼?這次的事不也
: 是現實霸淩延伸到網路來嗎?
: 結果一堆媒體想帶風向到網路上,卻完全無視現實因素。
: 搞成這樣不就是找個理由管理網路言論而已。
: 還真以為人民都是傻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