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就算要走一公里又怎麼樣?
你是身體有殘缺無法行走嗎? 為什麼區區一公里也不能走?
就算你是身心障礙者 相信你目的地那邊也會有殘障人士專用停車位
如果真沒有再去跟政府靠背他們對殘障人士照顧不周
立體停車場要耗時間? 誰不用耗時間?
接人等10秒不想進停車場?
是不能開到遠一點正常車位等或是到門口去接嗎?
有沒有想過你自私的10秒鐘耽擱到後面多少人的10秒鐘?
而且後面車子一旦換車道 耽擱的就不是10秒了
為了自己方便 別人的路權都不是路權了?
更別說先前有機車騎士為了閃路邊違規暫停而出車禍的案例
蓋再多停車場 這種心態沒改路邊一樣一多違停
要抱怨這麼多開車不方便 乾脆不要開車算了
直接叫計程車送你到目的地 不用走不用等不用付停車錢 多好
違規停車就是違規停車還爭那麼多
明明就是自己懶著走那段路/想省停車費不用找那麼多官冕堂皇的理由
就像是在靠背高鐵票價太貴是排擠窮人一樣
又不是只有高鐵可以北高通 客運自強都可以
在台北又不是沒車就到不了目的地
不想花金錢在停車位上? 就乖乖花多一點時間去找車位或停遠一點
不想花時間在找車位上? 就乖乖停附近的付費停車場/叫計程車/搭公共運輸